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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好都是好聽的。陳實就看著這群人的評論人,然后截圖,第一時間關注了這群人的賬號,一瞬間被罵了幾百條。
陳實在下面發了一個評論寫到:我再此說明,如果事情有翻轉,女方是對的,我置頂道歉,并且接受你們的辱罵,如果有翻轉你們三月之內不給我道歉,這輩子·····
此處省略一百字各種詛咒,然后等待女方的動態。
女方很聰明轉移了話題,居然艾特一個營銷號,說這個營銷號污蔑她收錢了,自己沒有收到三百多萬打賞,還放了兩張截圖,最高收入十八萬,結果被人扒出來那是時間段收入。
那個營銷號被迫出來道歉說確實沒有具體金額,但當時說的是如果收到這么多打賞,最起碼公開透明,營銷號又加大注碼,如果女方沒有翻轉,他給女方道歉,如果女方被翻轉希望女方把所有錢退給網友。
五小時后,女方律師突然打電話給孫志偉,孫志偉第一選擇將電話交給了陳實,陳實接通后,對方說道:“你好,你是哪位?”
“我是孫志偉律師。”陳實說道。
“那好,我的當事人王女士想和你的當事人孫先生約一下見個面,好好談談他們之間的事。”
“不用談,直接法庭見。”陳實掛斷電話,知道對方慌了,對方律師估計也知道這事基本沒翻轉了,他接下來就是為了名氣。
很快電話又打過來,都知道電話里沒法多說,因為都怕錄音,陳實再次接聽,對方問道:“你的當事人有什么訴求可以和我們說一下,我的當事人可能因為分手失戀情緒不穩定,說出了一些錯誤認知的話,你看我們能不能見面談一談?”
“二十四小時之內發表道歉聲明,要不然法庭見。”陳實掛斷電話后,大牛看著陳實問道:“為啥不追究她責任啊?”
陳實看著所有人說道:“互聯網法院受理的是侵權責任糾紛案件,和刑事案件不搭噶的,如果查明存在侵害名譽權的事實,主要還是賠禮道歉和賠償精神損失的問題。
當然,出禮則入刑,如果孫志偉確實有證明對方的行為已經達到刑事追訴標準,依法構成誹謗罪,需要另行提起刑事自訴,至于說本案是否構罪,有待司法機關近一步通過審理給予查明。
這里你們注意了,對方如果一直堅持孫志偉對她做了不情愿的事,那么孫志偉根本沒法證明,除非當時有監控,你懂了嗎?即使孫志偉有監控,那更完了,對方反起訴孫志偉未經他人允許拍攝這些,怎么說孫志偉都說不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