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候10個騎兵的死,能讓其他騎兵砍殺對方上千人,那就賺了。
這就是為什么還是能看到騎兵冒死沖擊長槍陣了。
只要沖散一個缺口,其他騎兵涌進后,殺崩潰了,后面就好殺了。
怕就怕的是對方不崩潰,一直和騎兵對著干。
那就麻煩大了。
即便下馬步射,用重箭,也必須要在30米范圍內平射,才能夠打穿盾牌和重甲。
然而這時火槍在這個距離上,也有破甲的功能。
想明白這些的阿敏,自然會感到非常棘手。
遠戰對方有炮,近戰對方有重盾。
可以說聞人升一開始設計這套戰術,就是保證在被動防守的情況下能夠站穩腳跟。
這就是所謂的立于不敗之地。
對方的騎兵再強,重箭破不了巨盾,騎兵破不了長矛,還要接受火繩槍的洗禮,必然會潰散。
阿敏雖然一開始決定了會戰,但當他發現對方是個烏龜后。
立刻開始專業化使用騎兵了。
不再沖陣,而是糾纏騷擾。
以小隊,10個騎兵一隊,這樣的數量去進攻騷擾對方。
下馬射十次重箭就跑,刺激又有效。
這迫使對方大陣不能散開,巨盾不能上車,甲胃不能離身。
這樣下去,士兵會迅速疲勞。
而且他也讓自己的步兵加速趕過來。
他想過,至少能來5000步兵。
這樣的話,5000步兵2000騎兵,就能進行沖陣了。
義子甲立刻感受到難受。
想要開炮轟擊,打不準。
想要派騎兵驅趕,打不過。
想要派小隊驅趕包抄,機動力不行,而且還要擔心被對方騎兵聚集起來,搞成包圍消滅。
對方人數眾多,可以互相接應,這不是之前那300人的時候。
規模一大,很多戰術就截然不同了。
義子甲感到很難受。
不過很快紅毛人們給出了解決方案
他們派出了一些優秀的軍官,充當散兵,去驅趕這些零散騷擾的騎兵們。
他們攜帶著昂貴的前裝線膛槍,用小錘子砸進鉛子進入槍管。
然后趴在大陣前面,對準騎兵的馬匹射擊。
對方如果在百步外下馬,就是他們的靶子。
他們可以精準射擊到200步外。
馬匹的目標比人大得太多了。
最早的線膛槍是1498年在漢斯國奧格斯堡出現。
線膛這種工藝對當時的加工技術來說非常復雜,昂貴的價格讓它根本不可能作為軍用。
現在是16xx年之后了。
線膛已經成為許多軍官打獵的必備槍支,也是散兵們使用的武器。
這一下,那些零散的10人小分隊就倒霉了。
他們被精準的子彈一個接一個打死。
他們不得不停留在400步之外。
而這個距離,足夠讓方陣的步兵們,卸掉鎧甲和盾牌放在車上。
他們如果想聚集起來沖陣,聚集是很消耗時間的,他們就有時間重新披甲。
如此一來,義子甲終于得以再次緩慢上路。
一路上保持著方陣形態退軍。
騎兵們緊緊在后面尾隨。
可是對方的方陣就是不亂,偶爾還會有散兵射擊他們。
這讓騎兵們很難受。
如果明軍在退軍途中,被女真人這樣尾隨,早就潰散了。
因為他們知道如果自己先不逃,那就會給將領的家丁們充當炮灰和盾牌了,用來阻攔那些女真人的騎兵。
所以他們肯定爭相逃跑,最后大半被殺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