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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三章 你這車雞爪,我承包了(1 / 2)

    曾緯今日,穿著湖青色交領小闊袖短袍,扎了赭石底子的雙勝紋腰封,靛藍褲子和綁腿,一雙黑色的平底船鞋,未戴冠帽,發髻只拿帛巾裹得緊緊的。

    胯下雪青馬的鞍韉處,還掛著個革球。

    姚歡心道,這一看,就是要去參加蹴鞠這項大宋群眾喜聞樂見的全民健身運動呀。

    再迅速地瞄幾眼,嘖嘖,曾家四郎果然是高富帥第一梯隊成員。

    衣服料子一看就是開封城高級定制也便罷廖,關鍵是打扮一緊身,寬胸闊背蜂腰窄臀的線條就出來了。

    雖說古人因為食物構成和烹飪技術的原因,普遍比較苗條。可如曾緯這般盤靚條順、看著又有仙氣又有力氣的青年郎君,姚歡自忖也沒在街頭市里見到過。

    陌上人如玉,公子世無雙。

    自曾府遇險一別,暌違月余,白玉般的曾公子,不知是否因為常在烈日下健身打球,曬黑了不少。但顏值向來與膚色無關,譬如古天樂,不管白古黑古,都是天容玉色。

    姚歡由衷覺得,眼前的曾公子,就算傾國達不到,傾個開封城應該問題不大。

    “曾公……”姚歡打招呼時下意識地要喚“曾公子”,一想自己算來是曾緯的晚輩,便生生地將個“子”字咽了回去。

    曾緯微怔,旋即眼中沁染得趣的笑意。

    曾公?雖然你我算來是叔侄輩份,可你這聲“曾公”,也叫得太老了吧?

    但他此際,實則是舒心的。

    姚歡熱得紅撲撲、汗涔涔的面上,那種不善言辭的局促,如晨霧里粉荷上若有似無的一層清露,在曾緯看來很是稚拙可愛,令他頓時想起小令中那些描摹閨家女兒怯怯嬌羞的句子。

    這才是小女子該有的自然美好的情態。

    平日里官宦貴胄子弟的交際聚會上,這個公那個公的千金們,要么自負風姿卓絕,要么自負聰穎多慧,端著名媛的架子矯情以極,言語往來比新舊黨爭還累。

    一個個仿佛抹了太多鹽、下了太多醬的乳羊排,調味過度到肉質發柴,叫人嘗一口就想放下筷子走人。

    所以,曾緯還是更愛與下等官員的郎君、甚至浮浪子弟來蹴鞠。

    大家哪來的階級區別,都是憑身段腿功和真正的反應能力說話,直如沙場將卒或山中獵人般,盡顯男兒智勇。

    曾緯跳下馬來,和顏悅色地向姚歡道:“姚娘子客氣了,喊我四叔就好。”

    姚歡微屈膝蓋福了一福,依言輕聲道:“四叔。”

    仍是低頭看著地面。

    不知怎地,片刻前剛和他相遇時,姚歡還能目光坦然地望他幾眼。此刻曾緯下馬來到跟前,離她近了許多,她反而不敢再往他面上身上瞧去。

    曾緯嘴角微噙,親切平易的辭令張口就來:“總說去二嫂的鋪子里嘗嘗東水門頭一號的炙腸子烤腰子,今日還真巧,于此處碰上娘子。在下有口福咯。”

    他說著,笑瞇瞇地往食車打量去,忽地看到蘇迨寫的那招牌,不免生了奇意:“日啖雞腳三兩斤,怎么,這滿滿一車的美饌,都是雞腳,不是豬雜?”

    姚歡回過神,隨著曾緯的步子趨到食車前,指著那排盛著五味雞腳的陶缸道:“吾家在飯食行里是腳店,全靠滋味留客,滋味嘛,也須換換新的。譬如歐陽永書公的詞,有淚眼問花花不語、亂紅飛過秋千去,也有月上柳梢頭、人約黃昏后……”

    姚歡語罷,自己都唬了一跳。

    艾瑪,我這是突然開掛了?

    竟然也能張口就來詩詞大會了?

    再回味最后引用的歐陽修那句《元夕》中的詞,她真是大驚失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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