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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零一章 籌錢買路(3 / 3)

    無非兩個選擇,但哪兩個選擇,都得給錢。

    選擇退回日本,祈求日后轉封,是否現實不說,將來問罪說他不戰而跑,要轉封?

    只怕直接要求切腹了。

    投降大順,反倒是可以謀家族長遠。

    如果大順非要對馬,對馬的貿易也就廢了。

    如果只是糧食收入,對馬也就是個一萬石的封地,這一萬石并不是稅收一萬石,而是檢地之后所有收入一萬石,就算五公五民,也就五千石一年,這里面還得給家臣們俸祿。

    對馬歸了大順,那還做什么日朝貿易?沒有日朝貿易,對馬值幾個錢?

    信上說,若歸降大順,仍不失封爵之位,大順最低等的爵,是子爵。一年的俸祿,怎么也比沒有貿易的對馬高吧?

    外面軍艦在那一擺,打得過還是打不過,宗義如心里還是有數的。

    而且他也知道,土佐確實出事了,連土佐都能打下來,距離大順藩屬朝鮮這么近的對馬,還有活路?

    反正對馬藩自古就有熟練站隊的本事,宗義如又沒有親兒子,只能把弟弟收為養子,也沒什么真正能在江戶做人質的。

    只是雨森芳洲在前,未免有些尷尬。這等儒生,多半要勸他忠君而死,心里略微琢磨了一下,便有了計較。

    錢,肯定要給。

    大順是天朝,說話是算話的。

    而且自己可以作為一個表率,叫人看看投降的好處,自不會輕慢他。

    給錢,就可以讓家臣和商人們給。

    只要說,給了錢,大順就能讓他們乘船離開,返回日本,這錢肯定是愿意出的。

    自己就說自己作為一方鎮守,非將軍之命不可輕離。

    商人們可沒必要非得在這一起死,不如交錢買路,只要大順能保證他們可以走就行。

    家臣們也多參與貿易,手里也有錢,八萬兩湊一湊,還是可以湊出來的。

    自己甚至不用出一分錢,留住家底。

    既保全了自己,又算做了件好事讓商人們離開。況且大順要八萬兩助軍,自己或可收九萬、十萬,經手再截留一二萬兩,亦未嘗不可。

    如今知道此事的,唯有雨森芳洲,這倒好辦了。先穩住此人,而后誘其自殺殉國即可。

    “雨森君,我既為對馬守,既不可擅離,又難敵敵軍。如今之計,唯死一途,以報將軍。”

    “然,我雖死,商賈何辜?其余家臣武士,亦可先退至九州,以備將來反擊,積蓄力量。”

    “豈不聞,兵人一過,商賈受災?只怕這些兵卒燒殺搶掠。”

    “唐人若有承諾,可湊齊八萬白銀,叫商人、家臣退卻。先生以為如何?”

    雨森芳洲想了想,也覺得有道理,點頭道:“吾老矣,退卻亦不能殺敵,唯有陪藩主同死。主公之言,大有道理。只是我所編纂的《古今和歌集》已有小成,不忍付諸戰火。”

    “籌銀之事,主公自決。還請主公遣人陪我回住處,將畢生書籍收好,請那些退走的商人帶回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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