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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一章:字眼之爭(1 / 2)

    看看此刻躺在公堂地上的駱永勝吧,渾身上下就沒有一個完好的地方,鼻青臉腫,眼歪嘴斜。四肢和軀干也多是傷口,直到現在,還不斷有鮮紅的血液滲出。

    更令人不寒而栗的便是那雙血跡淋漓的手掌,真可謂是讓人看著都疼。

    嫌犯入押,往往還遭到牢卒、衙役的毆打,這很正常,但打成這樣的,章炎做了那么多年的官,還真是頭回見。

    看得章大官人都有些惡心了。

    可真正讓他別扭的,還是此刻任修賢看他的眼神。

    自己前腳才說這駱永勝是他下令抓的,而眼下駱永勝這般慘樣,人家會不會懷疑是他章炎下令打的?

    正頭疼著呢,躺在地上的駱永勝卻在這時說了話。

    “堂尊在上,請恕草民無法叩首尊前了,都是那曹顯惡差,他父親曹德貴惡意中傷草民,意欲圖謀草民家產就誣告草民行騙,這曹顯仗著在衙前辦差,深夜拿草民入監,更是對草民嚴刑拷打,意欲逼草民認莫須有之罪,堂尊一定要為草民做主啊。”

    這話說的可真是時候,讓一臉糾結的章炎瞬間有了臺階可下。

    人是曹顯這個狗東西打得!

    堂前值守的曹顯卻是一臉茫然,尤其是自家老爹轉頭看向他的眼神更是讓他不知道該說什么。

    “兒啊,你怎么能把人打那么狠。”

    “爹,我要說不是我打的您信嗎?”

    “你覺得老子會信?”

    父子二人眼神交流一番,曹顯只能報以苦笑。

    是啊,連自己親爹都不會信,這滿堂官員、訟師更不會信了。

    “堂尊!”

    這一刻,任修賢站了出來,義正言辭。

    “這駱永勝到底犯沒犯罪,所犯何罪當如何審斷,在這里,只有堂尊您依我大宋《刑統》、《刑法志》來定拿,曹顯乃是原告曹德貴之子,濫用職權,依如此惡劣行徑企圖使駱永勝屈打成招,自誣己身,如此還要律法何用?僅此行徑,眼下不管駱永勝是否犯法,這曹顯,都應拿下查辦!”

    章炎的面色頓時變得極其難看,但他的怒火卻不是沖任修賢,而是曹顯。

    這個混蛋把事做的太難收場了。

    眼瞅著章炎怒視,曹顯嚇傻了,噗通一聲往地上一跪就哭起冤來。

    “堂尊,卑職是真沒有打這駱永勝啊,不信您可以問問北監看管的獄卒,我從未有過指使他們毆打這駱永勝。”

    話說如此,事實也確實如此,駱永勝那是讓同監囚室的囚徒們給打的。

    但,誰信?

    人不想知道事實的真相,人只在乎事實是不是如他們所想象的那般就夠了。

    如果事實與想象所違背,那么這個事實就是假的,是偽造的。

    別說侯三和任修賢,就連曹顯他爹曹德貴都不信曹顯說的話。

    章炎更不信了。

    眼下任修賢盯著,他不能光明正大的去袒護曹顯,所以只能像驅蒼蠅般揮手。

    “左右,與我先把這個惡差拿下,下進囚室暫押。”

    任由著曹顯哭屈叫嚷,章炎也是只當聽不見。

    而跪在堂內的原告曹德貴則是一臉苦澀,他這邊官司還沒打完呢,倒是先把自家兒子給搭了進去。

    “雖然這駱永勝在囚室之中遭受私刑拷打,但這并不能說明他就是無辜之人,駱永勝,本官且問你,你是否靠著虛設所謂的建造百貨商場一事,騙取曹德貴等人的錢財?”

    “堂尊明查,草民冤枉啊。”

    駱永勝只顧著哭屈:“草民所說字字屬實,從來不敢行那招搖撞騙之事,我置辦永勝商號,欲買地修蓋百貨商場一直都是事實,何來欺騙一說。”

    這時候便看出訟師的作用了,任修賢踏前兩步,沖著章炎拱手作揖:“堂尊,曹德貴等人狀告駱永勝行騙的依據,是駱永勝的永勝商號放聲要蓋百貨商場,故而才出資入股,是不是說,只要永勝商號確實把這百貨商場蓋起來了,就不算行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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