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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四十七章:又要我作詩?煩不煩啊!許清宵花式裝嗶!(4 / 9)

    王新志好奇了。

    “我問你個事,王大人,這世間上有什么東西既比黃金珍貴又連糟糠不如?”

    許清宵問道。

    這個問題把王新志問到了。

    又要比黃金貴,又不如糟糠?

    怎么可能有這種東西啊?

    王新志皺緊眉頭,死活想不出來,而許清宵也沒有賣關子,直接拿出一張宣紙,擺在王新志面前,

    宣紙上赫然寫著‘將進酒’,并且皆有落款。

    “書畫?”

    王新志回過神來了,他知道許清宵說的東西是什么了。

    這書畫的確比黃金珍貴,但主要還是看是誰的,就好比許清宵的書帖,若是許清宵親筆親名,拿出去賣,一萬兩白銀都不足為過。

    甚至幾萬兩十幾萬兩也是有可能的。

    并且如若等到許清宵成為了大儒,或者是天地大儒,那這字帖價值,也會跟著增長。

    可若是有朝一日,許清宵當真成為了圣人,那就是無價之寶,圣人親筆。

    甚至現在大魏京都,也有商人想要購買許清宵的親筆書帖,開出五萬兩白銀的價格。

    足以證明許清宵如今的名氣有多大了。

    但同樣的,這種字帖其實沒有任何作用,對比起來還不如糟糠,最起碼糟糠能吃,能墊肚子。

    對于普通百姓來說,除非是圣人的字帖,不然的話,哪怕是一位大儒的字帖,一位天地大儒的字帖,他們都不在乎。

    完全沒用啊。

    “你的意思是,將這種東西當做回禮?”

    王新志猜到了許清宵的想法,不禁這般問道。

    “不。”

    “王大人,倒也不是下官自夸,許某的字帖,一字千金,當做回禮,損失更大。”

    “許某的意思是,讓禮部的人,印刷我的字帖,再畫上太平詩會盛宴圖,外加上蓋上我的印章。”

    “每個來使一人一份,下官算過,材質就用最好的陽都宣紙,算上雜七雜八,也要六七十兩銀子了。”

    “但最主要的還是這首詩,千古名詩配上太平詩宴,下官保證,千年之后,這東西至少價值幾萬兩白銀。”

    許清宵認真說道。

    可這番話在王新志耳中,卻有些古怪了。

    千年之后?

    你大爺的,千年之后這東西能不能保存下來都是一個問題,就算真能保存下來,他們國家還在不在也是一個問題啊。

    你這不是把人家當傻子騙嗎?

    “守仁,你這樣做,豈不是把他們當做傻子了?”

    王新志忍不住說道。

    可許清宵也不由冷笑道。

    “他們貌似也沒有把我們當做聰明人吧?”

    許清宵這話里有話,對方送這么多銀兩,明知道大魏現在國庫空虛,好不容易賺了一筆銀子,結果想要通過這種辦法拿回來一點。

    這心思可誅啊。

    果然,這話一說,王新志沉默了。

    他實在是不敢直接答應啊,畢竟外交之事,搞不好就容易惹來麻煩,一旦惹來麻煩,那就是打仗。

    他不想背鍋。

    看王新志還有些猶豫,許清宵開始加猛料了。

    “王大人,其他的下官就不說了,只要王大人答應,這一千四百萬兩,全部撥給禮部。”

    “下官愿意再加一千六百萬兩,湊個三千萬兩,全部給禮部,這樣一來的話,最起碼這三年內,禮部就沒什么太大的壓力了。”

    “當然,若是王大人不答應,那下官也就不多說了,王大人要是能從顧大人手中摳出一千四百萬兩,那下官佩服。”

    許清宵連威帶誘。

    你要是聽我的,三千萬兩給你,禮部三年不會有任何財政危機,想怎么花怎么花,反正肉爛了在鍋里。

    大家過幾年好日子。

    你要是不聽我的,那行,你自己處理,顧言要是能拿出一千四百萬兩白銀出來給你回禮,那算我許清宵格局小。

    許清宵這番話,幾乎是把王新志逼到了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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