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然,扎克和華納兄弟的情況,并不是特例;而且,更換一個時空之后,資本與創作者的關系也沒有什么變化。
但陸潛和蘇子一的關注焦點,有著本質的區別。
“阿一,你真的認為這是一次機會嗎?”
蘇子一不理解陸潛的話語,微蹙起了眉頭,流露出困惑的表情。
陸潛又接著說了一句。
“你知道‘尋找山羊’的兩位導演現在在哪里嗎?”
“還有,’記錄鬼影’的導演呢?”
在陸潛的時空里,便攜式攝影機拍攝偽紀錄片風格的浪潮,源自于1999年的恐怖電影“女巫布萊爾”。
當年,這部電影制作成本只有區區六萬美元,上映之后成功引爆票房,在全球范圍內席卷兩億四千八百萬美元,毋庸置疑地成為影史最賺錢的電影之一,并且啟發了一系列偽紀錄片的登場,其中就包括了同樣創造票房奇跡的“靈動:鬼影實錄”系列。
但是,從1999年的“女巫布萊爾”到2009年的“靈動:鬼影實錄”,中間整整間隔了十年。
為什么?
偽紀錄片的電影形式是非常具有局限性的,新鮮感是吸引觀眾的最大要素,一旦觀眾熟悉了這種敘事方式,他們就不愿意買賬了,僅僅依靠題材優勢就想要讓觀眾第二次走進電影院,顯然沒有那么容易。
看看2000年上映的“女巫布萊爾2”就知道了,票房慘敗,甚至一點話題都沒有。
電腦桌面敘事電影也同樣如此。
相同的手法,第一次令人感興趣,但第二次、第三次,觀眾就漸漸開始挑剔起來,特別是“解除好友”取得如此巨大成功的情況下,續集想要滿足觀眾的期待,并且玩出花樣,難度系數也是成倍成倍上漲。
而且,陸潛是一名新人導演,他還需要繼續證明自己,盡可能避免被定型,擺在前面的道路需要謹慎前行。
畢竟,前車之鑒著實不少。
得益于“女巫布萊爾”的爆炸式成功,兩位導演丹尼爾-麥克里(Daniel-Myrick)和艾德亞多-桑奇茲(Eduardo-Sanchez)一夜爆紅,攜手登上“時代周刊”的封面,所有人都認為,他們的未來,一片光明。
然而,現實卻是殘酷的。
在電影成功之后的三年時間里,兩位導演都在和電影公司打官司,爭奪續集拍攝的版權,因為當初“女巫布萊爾”無人問津,兩位導演好不容易找到了愿意發行的公司,于是把所有版權都打包賣給了對方。
2000年上映的“女巫布萊爾2”,和兩位導演一點關系都沒有。
兩位導演為了爭取自己的創作權,足足耗費了三年,官司倒是贏了,但時間也浪費了,等待他們做好準備拍攝電影的時候,世界卻已經是另外一番模樣。
他們想要拍攝喜劇,但愿意投資的公司都堅持他們繼續拍攝恐怖電影,數次合作談判全部談崩之后,兩位導演分道揚鑣,自起爐灶,但他們后來拍攝的電影都沒有能夠引起任何注意,轉眼就消失在熙熙攘攘的名利場里。
當年登上“時代周刊”封面的風光,只是過眼云煙,如同一場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