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美抓到曹云之前,警衛攔截和控制了小美,看著小美在地上咆哮,曹云看司馬落:“大哥,她是真有精神病。”
這點曹云在昨晚就已經知道,所以令狐蘭才會想辦法和小花聯系。一個正常人怎么可能把自己困在精神病院那么久?在分析烈焰法庭資料,曹云邏輯推理認為,小美的家人順著小美,編造了一個謊言,讓小美留在精神病院接受治療。小美慢慢的相信了這個謊言,病情也得到了控制。
伴隨著曹云指出可疑處,小美回憶起真實情況,難以的接受她重新發病了。
那小美所說的包廂證詞是真是假呢?
小美病情得到控制,她正常的記憶都存在,只不過扭曲了其中一部分事實。小美很可能說的是實話,就小美剛才表達來看,除非有人讓她背臺詞,否則包廂對話是真的。加上小美前男友的證詞……
一旦證詞坐實,謝陸就不可能再翻身。所以必須打掉小美的人設。曹云很猶豫,昨晚和令狐蘭對此事進行了分析。曹云認為,只要不揭穿謊言,只要讓她留在老家,小美有可能如同正常人一樣生活。令狐蘭認為,小美一旦出庭作證,必然會驚動司法部門,離開烈焰法庭后不會清靜。真相遲早會被調查出來。錯就錯在她不應該來烈焰法庭,錯就錯在鏡頭將她列入了證人名單。
真實故事是,小美的家人和其青梅為了配合治療,統一口徑。原本見其病情穩定,可以出院。沒想到鏡頭派人潛入醫院,和小美進行了溝通,獲得了巨大的收獲。鏡頭并沒有調查小美故事,他很高興拿到關鍵證詞,并且在不久后,將小美偷出精神病院,送到烈焰法庭的證人名單上。
一位成功人氏基本上不太可能是一位毫無優點的惡棍。事實上,成功人士之間有很多的相同點。除非是X后代。就曹云認識的成功人士,聽說過作風不好的,惡毒的,吝嗇的,但是沒聽說對會對自己身邊工作人員下手。
當然,巴松有可能是例外,他就是一個惡棍。那問題來了。第一個問題前面說了,為什么巴松要和小美同歸于盡呢?只要小美把硬盤曝光,巴松的損失肯定更大。第二個問題,巴松既然是一個徹頭徹尾的混蛋,既然知道小美清楚自己干過多少壞事,為什么在得罪小美的情況下,還不滅了她的口呢?
在來烈焰法庭之前,曹云查詢過巴松集團總部的情況。發現諸如行政秘書處,諸如巴松司機,高層保安等。和集團高層有直接關系的部門和員工,人事變動率非常低。并且巴松集團總部的利福明顯好過子公司利福。巴松是很得員工心的老板。
……
小美是司馬落手中的一張王牌,司馬落自然無法接受就被曹云打掉小美人設。司馬落在小美被帶離,法庭恢復秩序后,首先開口:“我請法官注意核心重點,小美提到的519謝陸和巴松會面,還有會面的內容,屬于很客觀的一種陳述。并且有大量輔助證據說明小美的陳述可靠性。不能因為小美的精神狀態,就否定她所說的一切。如果烈焰法庭是普通法庭,小美兩年的精神病史,甚至沒有出庭的資格。所以這里,我想申請法庭接受小美核心證詞。”
曹云:“檢控官胡攪蠻纏,事實已經擺在面前,還要求法庭接受核心證詞,這純屬強盜理論。”
司馬落道:“不,大家不要忽視小美前男友提供的證據,那時候小美和他熱戀,小美很健康。”
曹云:“如果是這樣,她的前男友就是核心證人,就應該出庭接受質詢。我們不清楚有什么背景故事,但是以鏡頭的能力,要制造一些證據并不難。我申請法庭考慮客觀理由,忽視小美提供的任何證據和證詞。”
一號法官:“考慮到客觀因素,特別是小美存在很深的心機,故而其證詞不能成為呈堂證供。只可作為參考證據和優勢證據。”
優勢證據是民事才有的詞,不過烈焰法庭并非普通法庭,這里的規則是疑罪從有。
一號法官下結論后,司馬落也不著急,坐下來喝水調整心態,后道:“申請第三位證人藍云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