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大人,我們這邊提交出的第一個證物,就是公章和我當事人的簽字,文件可以騙人,人可以騙人,但是公章不會,我國法律規定,所有的合同都必須有法人代表去蓋公章,沒有公章和法人簽字或代理人簽字的合同都是無效的,并且我國的法律完善,合同蓋章的制度是完善的,會蓋很多頁。只需要肉眼對比,即可看出差別。”
林綺夢詳細的將自己手頭的證據,拆分細化的講,以便法官,原告,被告以及陪審團對于整個案件的視野更清晰。
“關于簽字,為了證物的有效性,我拿出了半年前和兩年前,以及最近三個月的工廠合約,里邊就有我當時人的簽字,大可進行比對,簽字的是否是我當事人的名字,還有字體是否一致的情況。”
林綺夢絲毫不慌,有罪就是有罪,沒有罪就是沒有罪,她要始終站在正義這邊,不管怎樣。她的發言,讓旁邊的廠長,心中回暖,有了一些底氣,不過手心還是冒汗。
林綺夢這邊也將自己的證據交給了法官的助手,他這邊也是同樣的使用托盤接過證據,不會用手去碰證據,以保證證據的原始性。
蔡明明這個時候小聲的對旁邊的陸漫漫講:“我感覺林綺夢八成都沒有問題,對面這個律師。雖然道行比林綺夢高了不知道有多少,但耐不住證據開錘呀!這份證據交上去,八成穩贏。”
陸漫漫也同樣小聲的回應:“不要說話啦,現在案件挺關鍵的。”
法官拿到被告和原告的證物后,開始仔細的比對,比對過后兒又叫了專業的鑒定師去檢驗。
良久以后。
“經過第一輪證物對,向原告提出疑問。原告方有沒有認真的去檢查過,合同中甲方的真實性?”法官看后,很是疑惑,這個公章分明就是和真實的公章有相當大的出入。
原告瞬間啞語,像是得失語癥一般說不出話來。
好在原告代理律師反映的快:“任何的合同在簽約之前都會經過多方的生活,比如法務部,業務部,以及IT部門。除此以外還會有個部門領導進行審核。是確保合同準確無誤的基礎上才進行蓋章簽字的。”
“多部門多領導人審核的情況下,就表示一定是經過認真檢查核對的,我方認為和蓋章有問題,能說明工廠采用的是假裝進行的蓋章,為了逃脫這2000W的服務費。”原告代理人斬釘截鐵的講出自己的觀點,并且說出這次打官司的目的。
“請提交下一輪證物。”法官很明顯不買原告律師的賬,雖說涉案金額不小,可張口閉口都是原告被騙,結果證物提交出來卻相反。
“這是我原告當事人的證物,請法官過目,這里是簽字時的錄音和錄像以及服務提供完得到的訂單突飛似的增長數據。這些足以證明是方向我方買服務,且使用得到效果,訂單量就是最好的證明。”
“還有這份證據,我們的用戶對工廠的產品使用的情況,以及反饋,都有明確的數據,都在這里,這些都是證明,工廠的的確確對我們的宣傳服務進行了使用,并得到應有效果的證據。請法官大人過目。”原告律師再次將自己的證物提交呈上去。
并清確的表示自己提供服務,但是甲方沒付錢。就是賴賬的表現,這個時候他們最應該做的就是還錢。
廠長這邊心中還是忐忑,服務是在他不知情的前提下提供的,根本不知道這項服務是要付費的。
“法官大人,我有話要說。”林綺夢作為被告律師發言。
法官看了一眼林綺夢,雙手交叉,大拇指合十,將手放在了桌子下邊,并講道:“允許,請被告代理律師發言。”
“這個合同是非我被告當事人所簽,并且是其不知情下,原告進行的服務,剛才原告斷章取義的對我方進行控訴,我現在是否也同樣的可以斷章取義的定奪這件事情呢?”林綺夢講道這里,心中莫名其妙的就多了一些火,試問天下之廣,無奇不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