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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2章 一一一(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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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秦國當真容得下我么”

    韓非一言,讓趙維楨不禁挑了挑眉梢。

    青年公子不善言辭,但這不意味著他懼怕表達。趙維楨不說話,就是要他繼續說下去的意思,因而韓非動了動嘴唇,迅速整理好自己準備說的話語。

    “歷來的秦王,需要的,是一把刀。”韓非放緩語速,一字一句地慢慢說“國君、君需要的是執行人,而非統、統籌者。昔年孝公有商君,且只有商君,但今日不同。秦王有君上,有呂相,有通古,有諸多將領。有無公子非,于秦、于君并無影響。”

    這就是要同趙維楨分析秦廷局勢的意思。

    趙維楨饒有興致地側了側頭。

    說實話,趙維楨不是很明白為何他堅持不事秦。

    對韓非而言,他不是李牧,不是屈子,不屑于忠君愛國那套。韓非是個徹頭徹尾的功利主義者,他只在乎自己的主張能否實踐。

    與秦而言,他為韓國公子,其實也不是什么大問題。

    在先秦時代,身為公室后代而去其他國家做事的人太多了。單論秦國,商鞅姬姓公孫氏,他不僅是衛國公室,甚至與周王室也是實打實的親戚;后亦有昌平君,即為趙維楨送回楚國的公子啟,也是一度在秦國坐到了相國之位。

    更遑論公室之后,尚且本身為士人。諸如張儀、李斯這類寒門士子,在各國都沒有任何靠山與仰仗,仍然能投到貴族門下做食客,以個人才能最終獲得國君賞識與支持。

    所以趙維楨思來想去,只能說韓非放棄事秦的原因不在于客觀條件。

    而在于他自己分析之后,覺得沒路可走。

    “公子是覺得,”趙維楨回應道,“秦王不需要你。”

    “通古比我更、更擅長為臣。”

    韓非說著,笑了起來。

    他的笑容里有無奈,也有幾分驕傲“非寫君、君臣之道,可若要我去、去做違背意愿的事,非不情愿的。”

    但李斯無所謂。

    秦王要一名酷吏,李斯可以去做。同樣的,若秦王政要李斯靈活變通,去做不符合法家定義的事情,趙維楨覺得,李斯大概也能給出相應方案。

    如韓非所言,他寫君臣如商賈,臣獻計、君贈地位作為回報,完全是做買賣。可韓非個人更在乎的是施展自己的抱負不然他干什么不對韓王百依百順,還覺得懷才不遇呢

    李斯不一樣,打見到他的第一面,趙維楨就知道他的目的在于做“臣”。

    觀點是他的觀點,可李斯比他貫徹的更為徹底。

    “因而我初到咸陽,通古對我說,呂相欲保我。”韓非又道“非感激之余,也心存不屑。”

    “因為呂不韋在乎的不是你。”趙維楨接道。

    “呂相存、存我,是為與秦王爭勢。相國”

    說到最后,韓非搖了搖頭“相國乃秦王最大的阻礙。”

    韓非這么想,趙維楨一點也不意外。

    畢竟他是徹頭徹尾的中央集權支持者,呂不韋注定是專制道路上的最大阻礙。

    可趙維楨倒不覺得。

    呂不韋確實還想在秦國搞君臣分權的那一套。他的觀點有一部分與儒家相同國君太過強勢,就會輕臣輕民,所有的權力集中在一人身上對一國沒有任何的好處。

    當然了,自己的便宜老公自己最了解,趙維楨知道他會秉承這種觀點,有六成在于自己貪權。也就不到四成是因為呂不韋商人出身,他本身為平民而非貴族階級,自然會在乎平民的生存空間。

    但就為這四成,趙維楨也是認定呂不韋還有搶救的余地。

    “再說君上。”

    韓非的話依然沒說完。他看向趙維楨“我在咸陽,聽游策士子說君、君上開明,欲與秦律之下存、存百家。”

    “公子以為不妥。”趙維楨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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