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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四十四章 張士誠第二【求訂閱】(1 / 4)

    “這他么叫什么事……”

    益都城里,聽到消息的陸謙,先是懵懂,清醒來后就狠狠地摔了個茶杯。

    大戰在即。官兵將士都在養精蓄銳,只待來日廝殺。這猛然的卻蹦出了這么個鳥事兒來。

    陸謙很為難,他很坐蠟。

    太史公說過,有的人死了輕如鵝毛,有的人死了重如泰山。這戰場上死的人就是比鵝毛都輕,性命不比草芥更貴重了;可戰場之下死了個人卻是比泰山都重。

    兩個當事人的身份太‘顯赫’了。

    曹正是梁山泊聚義的頭領之一,是林沖的徒弟。老早的就投效梁山泊,雖然僅僅是上了梁山泊一趟,便被派去登州做事,但無疑是屬于山寨老人。且從根源上講,乃屬陸謙的嫡系。他自然不愿殺人。

    雖然曹正打死了人。

    而那王全德也名望不低,是當地有名的大善人,士紳大戶出身,此事一出不知道引來了多少同類人物關注。那事情是傳播的極快,影響已在變大。陸謙都能輕易看到士紳大戶們在其中施展手腳留下的痕跡。

    而從王全德的行為角度出發,他還是在為‘官府’作事兒,若是白白的死了去,非但士紳大戶們會大大不忿,就是貧民百姓,也會多有非議,將梁山泊視為往日官府了。

    那就是明擺著的——官官相護。如此這梁山泊與老趙家有何區分?一樣的污黑。憑白會生出諸多的麻煩來。雖說現在這個事情還只限于青州南部。

    而更叫陸謙氣悶的卻是,梁山泊現下組織人編撰的法令上,此類事兒根本無有定論。

    梁山泊編撰的律法大體上辦照宋律:

    【斗毆及故殺人】

    凡斗毆殺人者,不問手足他物金刃,并絞。

    ○故殺者,斬。

    ○若同謀共毆人,因而致死者,以致命傷為重,下手者,絞。原謀者,杖一百,流三千里。余人各杖一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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