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太子寫給張肯堂的內容多是珉生方面的事情,寫給李成棟的則是軍事方面的,譬如如何押運糧食,如何收割莊稼,如何將營盤從通州遷移至新城。
“運糧之事倒是好說,只是這幫助周邊百姓收割莊稼……”
李成棟從來就沒接到過類似的命令,讓將士們幫著百姓搶收莊稼,真是聞所未聞,不過田地里的糧食倒是也不能白白留給東虜。
讓他麾下的將士們收莊稼倒是可以,但是除了腰刀之外,貌似也沒啥趁手的工具啊,這可如何是好啊?
“父親,太子殿下命周總戎借與孩兒四千兵馬,幫助通州百姓搶收莊稼,務必在十日之內,將周邊的糧食悉數收割完畢。如若不然,便要將未能收割的莊稼悉數點燃。”
李元胤帶來的新軍士兵也沒有裝備鐮刀,不過每人都配發了一把腰刀,這玩意連人都能殺,更別說收莊稼了。無非就是相關經驗不足,割麥子的時候比較費力而已。
“也好,今日天色已晚,為父先與你張伯父商量一個可行方法。明日清早便讓士卒們悉數出動,一部分負責押運糧食,另外大部人馬則出城幫助百姓割麥!”
李成棟認為目前漕運還沒甚子危險,犯不上興師動眾,拍些人護送即可,所部的重要任務就要放在收莊稼上面。
憑借往昔的經驗,李成棟感覺這些麥子很有可能會變成所部的軍糧,自然收得越多越好,
不過太子爺也在信中嚴明,是收,不是搶,用以前那套行事風格肯定是不行的。
好在太子爺開出了二兩一石頭的麥子收購價,這樣就便于各部快速收集糧食了。
“再就是太子殿下叮囑,大型牲畜一頭也不能留給東虜,除家禽之外,凡是四條腿的,全部都要帶往京城!”
李元胤忽然想起這事,便直接說了出來,太子爺的做法是沒錯的,既然糧食都不能留給東虜,更好吃的牲畜就更不能留了。
東虜所到之處,連人都極有可能活不下來,更別說牲畜了,留給東虜享用,那便算是暴殄天物了。
實在不行,哪怕自己與一眾弟兄們合伙出資,也要將通州附近百姓手里的牲畜盡可能多地買下來帶往京城。
人、畜、糧食在十天之內都要帶走,這算是一個相當有難度的項目了。
因為占大頭的糧食,其中一部分還在地里呆著呢……
通州的地界說大不大,說小不小,具體就是順義以南、武清以北、三河與香河以西的合圍地區。
某太子不知道那四個地方的糧食還是否能收得上來,但通州距離京城最近,地界里長出來的糧食必須被帶走絕大部分才行。
李成棟所部有五千多兵馬,李元胤又帶來四千,合計九千有余。
張肯堂作為伯父與通州的最高長官,于公于私都會招待前來幫助自己工作的李元胤一行人。
跟隨李元胤前來的還有他們班的班長萬禮,以及三哥張煌言、五哥曾英,李元胤在班里排行老六,身后也只剩下年紀最小的鄭成功與鄭省英。
那哥仨初來乍到可是一點都不客氣,他們很清楚李元胤的老爹是誰,故而把晚飯當作是難得的打牙祭的機會。
東宮衛隊的伙食雖然好,但終究比不上面前的一桌酒席,周總戎對待他們這個特殊的班組也沒有任何的照顧,更沒給他們開小灶。
好不容易能夠大吃特吃,另外哥仨當然不會錯過,桌子上有雞、有鴨、有肘子、有魚,硬菜可是不少,還有好酒,酒肉下肚真是大快人心。
李元胤是北方人,萬禮、張煌言、曾英都是南方人,但在北方呆的時間長了,自然也就入鄉隨俗了,吃起濃油赤醬的北方菜,一點都不含糊。
在部隊,別說濃油赤醬,就是一碗二三兩的燒肉,都要通過自己努力訓練,在比武的時候拼到一個好名次才能吃到嘴。
故而這會兒桌子上的四個人居然沒有一個人說閑話,全都在悶頭猛吃,生怕說話會耽誤時間,肉便讓其他人給咽肚了。
東宮衛隊不同于別處,訓練與作息完全遵照太子爺制定的相關規定,吃飯不能說話,說話的代價便是會少吃飯菜,時間一到,那就必須清場走人。
“伯父……呃……夠爽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