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崇禎還想著拉上勛貴一起做這檔子生意,只是自己沒忍住,直接將一堆勛貴給辦了。
這還如何繼續一起玩耍?
想開發馬鞍山,要么拉上江南富紳,要么親自上陣。
將數十萬兩銀子分給那群偷稅漏稅之徒,崇禎是決計不樂意的,于是決定先自己試試,不行再另想對策。
根據離京之前與那逆子的約定,南廷每年須向北廷提供五百萬兩銀子和五百萬石大米。
大米倒是好說,容易籌得,想要歲入五百萬兩銀子,就相當的困難了。
這還得是刨去南廷各項支應之后的支出,否則是決計不夠數的。
即便崇禎自掏腰包,拿出一百萬兩銀子,也有四百萬兩的缺口,差額大得很!
今年抄了一堆勛貴,將金銀以及其他值錢的物件包括房契、地契都算上,倒是能達到這個數額。
但是明年呢?
勛貴都沒了,還如何籌集五百萬兩銀子呢?
若是南廷當真無力達到如此歲入的話,那就只能向鹽、鐵、布、瓷、茶等行業的商賈下手了。
當初說是自行管理南直隸、浙江、福建、江西、廣東、廣西、貴州、云南這八地,但福建是鄭芝龍的地盤,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計。
余下七個地方,云南、貴州、廣西皆為窮地,稅收能到五十萬兩都可放鞭炮來慶祝了。
能讓崇禎指望上的便是南直、浙江、廣東這三地了,每地至少須手上一百萬兩以上,達到一百五十萬兩便更好了。
某太子為其父皇制定了兩套方案,一套是按照行業來收稅,另一套則是按照地域來收稅,怎么收都算是合情合理的。
南直每年的份額為一百五十萬兩,廣東為一百三十萬兩,浙江為一百萬兩,三地合計三百八十萬兩。
江西為八十萬兩,云南為六十萬兩,貴州與廣西皆為四十萬兩,總和為六百萬兩。
南廷自行留下一百萬兩,余下五百萬兩剛好夠支援北廷。
不按地域的話,那就得按行業來收。
鹽、茶、布、糧此四業各一百萬兩,鐵、瓷各五十萬兩,余下的糖、酒及其他合計一百萬兩,總額還是六百萬兩,若是情況允許,自然多多益善。
倘若按照地域或行業都收不上來足夠多的稅銀,那該如何是好?
某太子也為其父皇做好了備用方案,那就是崇禎甩手不管,讓洪承疇帶著大軍來自親自收稅!
屆時給也得給,不給也得給!
爾等若是要錢不要命,那某太子對爾等就錢也要命也要!
用十萬大軍割韭菜是什么感覺?
到時候就知道了!
譬如兵圍揚州,交了一百萬兩銀子,就能自行解圍。
否則,城內的富紳都摟著懷里的銀子等著被餓死!
這叫用武力,但不動手,可還能達到目的!
反正都知道崇禎手里缺兵,大明的數十萬人馬都歸某逆子所有。
這下也就可以讓崇禎撇清了與催稅大軍之間的關系,一切均有某逆子來負責。
誰不服,誰可以像張溥一樣去北都討個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