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笑著說“小姑娘,叔叔給你和你弟弟每人一個棒棒糖,你們喜歡叔叔店里的衣服,叔叔很高興。這樣,你們回家,跟爸爸媽媽說喜歡叔叔店里的衣服,讓爸爸媽媽帶你們過來買好不好”
林諾無奈了,只能和林承一人拿著一個棒棒糖去下一家。
這就是小孩子的不方便,做什么事別人都想找你的監護人。
那要是碰到不靠譜的監護人,小孩子就完全處于孤立無援的地步。
林諾和林承去了好幾家,得到的答案都是一致的,兩個人沒辦法,只能作罷,暫時先不買衣服了。
第二天,兩個人終于可以去學校上學了,也終于不用擔心上學上到一半就被馮立鵑叫回來做家務了。
臨出門時,林諾和林承換上新鞋子。
馮立鵑
忸怩的走過來,“那個,小諾啊,家里沒錢買菜。”
“沒錢就想辦法賺唄。”
林諾掃了她一眼,“你和爸爸兩個大人在家,難道還賺不出飯錢”
林諾沖著馮立鵑一笑,“每個月我要見到六千塊錢拿回家,否則不合格的家長是要接受懲罰的哦。”
馮立鵑渾身一顫,臉色蒼白至極。
馮立鵑將林孝放進嬰兒床,來到主臥。
林超俊趴在床上哎喲哎喲的喘氣,他聽見聲音,抬手虛弱的讓馮立鵑給他倒杯水。
馮立鵑拿了水過來,看見林超俊后背上一條又一條,密密麻麻的皮帶抽出來的紅印,心里難受極了。
她坐在床邊,眼淚吧啦吧啦的掉了下來。
她的命怎么這么苦啊。
前一個老公車禍死了。
二婚好不容易過了一段時間的好日子,結果遇到了兩個小惡魔。
現在身份證,手機,銀行卡都被搶走了。
她就是想跑又能跑哪兒去呢
而且她還有個才半歲的兒子。
馮立鵑抹著眼淚,“老公,小諾讓咱們每個月交六千,不然就要我們好看。嗚嗚嗚咱們去哪兒找六千啊。”
她一個女人,原本還能在工地賣點盒飯貼補家用,嫁給林超俊之后就再也沒有出去工作過了。
林超俊一個打散工的,在人家裝修公司賣力氣活,平常干半個月拿個三四千,有活干就干,沒活就歇著,現在林超俊手腳都使不上力,去哪找六千
馮立鵑越想越覺得自己的命太苦了。
她算是看出來了,那林諾就是想著讓他們養她和弟弟讀書所以才沒弄死他們。
不然,以小賤人的心狠手辣,早毒死他們了。
學校內,林諾百無聊賴的趴課桌上。
從小學一年級開始讀書,算下來,讀完大學,她需要讀十五年。
按照記憶看,原身的成績也不好。
也不知道原身什么時候會回來。
她表現得成績太好不行,太差也不行。
原身的心愿是別讓弟弟死,像個人一樣活著。
保護弟弟這個很容易理解,像個人一樣活著,就不知道要達到什么樣的地步才算合格了。
關鍵是,年齡太小了。
才九歲。
九歲啊,沒身份證,沒銀行卡,出去打工都是要被熱心群眾報警拯救的年齡。
要是林超俊死了,原身和弟弟就會被丟給林奶奶,林奶奶肯定是撫養不了的。
那就只能讓警察聯系原身的母親。
原身的母親
唉,算了,也是個可憐人,估計也養不活兩個孩子。
要是年齡大一點就好了,哪怕十四歲,十六歲。
但偏偏是一個未成年需要監護人的年齡。
還有就是
林諾玩著手里的鉛筆。
原身前世沒讀多少書就被后媽馮立鵑給弄去按摩店工作了,后來又被林超俊隨便嫁了人,懷孕生了孩子,一輩子也沒掌握什么賺錢的技能。
在現代社會,沒錢寸步難行。
原身回來,難道讓她繼續去飯店里洗盤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