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下來后,律師和被告交頭接耳商量起來,而法官宣布調解無效,繼續審案。
法官先詢問原告還有什么證人需要傳召,或者還有什么證據。
希寧回答,暫時沒有了。反正這個國家的法律在沒結案之前,隨時可以補充新的證據,傳喚新的證人。如果證據不夠的情況下,還可以提出過幾天再開庭。
于是法官詢問被告律師,是否需要傳召證人和證據。
對方律師站起來了“我請求傳召艾薇兒奧斯丁。”
這就是打算當庭開始詢問原告了相比起原告一開始就傳召被告,這次原告很顯然是吃虧的,因為作為證人問話,就不能兼當律師,沒人可以為她站起來喊抗議。
希寧站在詢問臺上,手放在經書上發誓說真話,隨后坐下。
“我從警察局里,調出當時的卷宗,幸好還在。”律師開始站在那里高談闊論了。
當時的卷宗說實話對于身主真是不利,身主智商不高,口拙舌笨,那時只知道哭,抽抽噎噎好不容易將事情說了個大概,說是被告將她家房子燒了。可沒證據,沒人為她作證。
“這里面寫著,鑒于艾薇兒奧斯丁情況,她的口供不能當做證據。”律師精彩地讀著“里面還有一份當時的智商測試報告。”
律師轉而戲謔地看著希寧“只有七十分。”
希寧回擊“正好達到正常人標準。”
律師露出一絲狡黠“那你認為是什么讓你當時的口供不能當做證據”
“年齡問題。”希寧淡淡地回應“你九歲時父母被當著面燒死,可能還不如我。”
雖然說的是很慘的事情,可看到律師那張略微僵的臉,這讓陪審團和在座的一些人有點忍不住笑意了。
看來要改變一下策略了,律師于是說“現在我問你一些問題,請你只需要回答是與不是”
“是”
一秒都沒到,速度超快,又讓一些人憋不住笑了。好奇心油然而生,接下來會是什么提問和回答。因為只需要回答是與不是,經常都是一些把人繞進去的問題,甚至把人繞到崩潰。
律師挑了挑眉毛后開始問“你認為十年前沒有證據的意外,現在還能成立”
“是”
律師“是不是你記錯了,要知道發生了那么嚴重的事情”
“不是”
律師“我還沒說完,請不要打斷”
“是”
律師“請不要打斷我的話。”
“不是”
終于有人笑了出來。
律師翻了翻眼,整頓了下心緒,繼續問。不過不能挑普通問題了,司法考試拿到高分的對方,肯定不是那么容易被繞進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