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被拉來當法律顧問的姜家堂哥還沒說話,堂妹就讓姐妹別傻了,道歉有個毛用
“你一定得要錢,在法律范圍內最大限度的拉高賠償金。”姜素衣讓妹妹清醒一點,“官司難不難打你都已經打了,你耗時耗力說不定還耗錢打這場官司就為了一聲對不起,他說完也就完了,百分之百會懷恨在心下次還敢,反正只要說聲對不起,能怎么樣。”
“你就得跟他要錢,要的越多越好,要到他給錢的時候感受到疼,才會怕,才不敢再來招惹你。那幫人能有幾個錢,正經辛苦工作去賺錢養家糊口的沒人無聊到干這種事,這種人自己口袋里都沒幾個錢,你把他錢包掏空,說不定還要讓他舉債,你才叫報仇成功,不然都是白費時間。”
堂哥等堂妹說完后委婉的表達了支持堂妹的意見,“你是藝人,你可以找律師負責這些事,但對普通人而言,走法律程序耗時耗力,尤其費錢,想要讓他們愿意去打這種官司,就得讓他們知道,這對他們是有好處的,不然可能都想著忍忍就過去了,何必非得鬧到法院。”
李詠知左右看看,張了張嘴,想說點什么又說不出來還是閉上了。羅英石則是示意錄制繼續。
錄制以填寫賠償金額的頁面跳轉到下一個,請注意,這里還在起訴網絡平臺,要選擇可接受和解的選項。起訴提交后,平臺方會有調解員來聯系當事人,希望能與當事人和解。
此時代表運營商的調解員就得賬號持有者的信息作為和解的交換籌碼,如果這個時候已經拿到了造謠者的個人信息那就可以進行下一步起訴本人。如果對方只是用手機注冊賬號,那還要多一步,讓調解員跟運營商溝通,繼而拿到造謠者身份信息,這一步如果有磕絆就把運營商一起告了,這樣就沒問題了。
等信息拿到了,上面的流程就重新開始,此時被告的頁面填寫的就是造謠者的身份信息。一般的小案子是可以不請律師的,或者去申請公益律師也沒問題,證據鏈充足的情況下自己去法庭都行,當事人不懂法律沒關系,法官懂,只要帶著證據去開庭就行。
視頻里連起訴狀的填寫都詳細指導了,別怕困難,這個很簡單。
原告資料填寫不用解釋,訴訟請求的填寫中,一定要寫清楚要求被告承擔案件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證據公證的費用或者請律師的費用,這筆錢一定要對方付。還得寫明,在要求名譽損害的賠償金之外,對方還得出具書面的公開道歉信,如果對方再犯,這可以作為證據,如果出現第二次糾紛,懲罰力度會大大增加。
在事實與理由的那一欄填寫的就是案件發生的過程,時間、平臺、具體發生了什么,對原告造成了什么惡劣影響,都要說清楚。
最后就是添加材料,這里要上傳證據的電子版,比如公證處的的電子版。
錄制視頻的男聲特地跟有幸看到這條視頻的觀眾們說明,不需要在上述材料里任何自證清白的證據,那不是原告需要的。造謠者既然造謠了,他就得他沒有造謠的證據,千萬注意不要陷入自證的陷阱。
原告是受害者,受害者如果需要自證清白,那法律還有什么存在的意義
吃了幾碗粉怎么證明真要剖腹取粉那死得也太冤枉了,別干冤大頭的事。
讓對方在法庭上提交證據,原告無需這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