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敢!”
朱翊鈞當初犬決了孔胤林,這件事知道的人很少,旁人都以為孔胤林被送解刳院了,但解刳院里沒有孔胤林的標本。
“臣還想周旋一二,但被咬傷的兩個傷者,上元節之后,在惠民藥局暴疾而亡,事情變得麻煩了起來。”王希元說起了事情為何為難。
若只是賠錢,其實好說的很。
麻煩就麻煩在,兩名傷者都死了。
一個傷勢過重,大醫官們也是無力回天,另外一個則是受傷不是那么嚴重,則因猘(zhi)犬病而亡。
葛洪《肘后備急方》中記載:凡猘犬咬人,手足瘈疭,七日一發,三七日不發,則脫也,要過百日乃為大免爾。
瘈狗,就是狂犬的意思,被瘋狗咬了,七日為一關,最是危險,二十一日脫離危險,只有過一百日,才能說是幸免于難。
“按大明律該當如何?”朱翊鈞詢問具體的法律條文。
王希元趕忙說道:“陛下,大明律并無明文,只有若狂犬不殺者笞九十,臣翻舊典,《唐律疏議》就規定的非常明確了。”
“哦?唐律如何規定?”朱翊鈞立刻問道。
王希元拿出了一本唐律疏議,這是第十五卷,他翻到了第207條說道:“標幟羈絆不如法,若狂犬不殺者,笞四十;以故殺傷人者,以過失論。議曰:其畜產殺傷人,仍作他物傷人,保辜二十日,辜內死者,減斗殺一等;辜外及他故死者,自依以他物傷人法。”
朱翊鈞拿過了唐律看了起來,這一段很長,王希元只是摘要。
標幟羈絆,就是說兇猛的獵犬,要進行標記,比如要寫牌子,家有惡犬,而且要有羈絆,惡犬不栓好,就以「故放令殺傷人者」論罪。
議就是司法解釋,如果養的畜生殺傷了人,等同于他物傷人,二十天死了,按斗殺減一等論罪。
“唐律的宗旨就是畜產抵人,養的畜生犯了罪,是主人犯罪。”王希元解釋了下唐律的立法宗旨。
畜產抵人和誣告反坐,是唐律的兩個典型。
“京師是不是多有惡犬傷之事發生?”朱翊鈞明白了王希元的來意,西寧侯宋世恩這個案子難以處理,大明國朝的法律空白是另外一方面。
大明京師,人口越發密集,這城里養惡犬傷人,恐怕不止一例。
“陛下英明。”王希元俯首說道,他為難就為難在這里,侯爺的案子不知道怎么判,而且還沒有律法作為依據。
“朕會下章刑部、大理寺增補此空白。”朱翊鈞將《唐律疏議》遞給了馮保,對著馮保說道:“馮大伴,你把西寧侯叫到豹房去。”
“臣遵旨。”馮保打了個顫兒,豹房是明武宗留下的動物園,里面養著一堆野獸,皇帝把西寧侯叫到那地方,到底要做什么,不言而喻。
加餐。
王希元又不是個傻子,他一聽,立刻知道皇帝要做什么,在離開通和宮后,他急匆匆的跑去了文淵閣找到了王次輔,讓王次輔去救人。
“我不去,陛下手里還有七張空白駕貼沒用呢,等陛下殺完人,下章刑部,我填上事由就是。”王崇古連連搖頭說道,陛下正在氣頭上,這個時候,他去觸霉頭,那才是有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