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雄書院的帳,盤了十多天才盤清楚,宋善用本人,還搭上了一百二十兩銀子,修了個后山小花園,弄了個聽雨軒,讓學子們定期舉辦詩會。
這案子在都察院查清楚后,呈送了皇帝朱批。
都察院的意思是:得罰,按制應該奪了宋善用的功名,罰沒所得,但看在都用在書院上了,這也就不罰沒了,讓他歸家依親便是。
“徐成楚啊徐成楚,糊涂蟲。”朱翊鈞拿著奏疏說道:“都察院的御史們,在排擠他,這么個棘手的事兒,推到了他的手上,不辦,他徐成楚哪里還有骨鯁正氣?辦,得罪人了。”
都察院的御史就是得罪人的,畢竟是稽查百官之責,但徐成楚顯然是吃了沒有經驗的虧。
宋善用門生廣眾,而且他銀子又沒自己花了,都用在了書院,在讀書人眼里,這不是貪。
可《綱憲事類》規定就是規定,貪腐是個行為,只要拿了銀子,就是貪墨,不看用處。
嚴懲,立刻得罪宋善用的門生,不嚴懲,若是輕縱,那是不是只要是為了所謂的公事,就可以隨意拿銀子了?那公事和私事的界限就會極度模糊,最終貪腐橫行,政以賄成。
一般來說,這種一看就出力不討好的案子,是沒有御史會辦的,因為呈送皇帝朱批,會非常的麻煩,皇帝懲罰和不懲罰,都有損圣名。
宋善用拿銀子是人情往來,你不拿,家長們還以為你要給孩子穿小鞋;他把銀子用到了公事上是道德崇高,不損公門肥私利,大明官員都這個樣兒,大明何愁不興?
一般而言,都察院的司務會處理,就是打回重問,打回兩次,地方就不會再奏了,地方要真的非要彈劾,就自己奏聞吏部、陛下,自己走彈劾程序。
顯然,有人要給徐成楚這個愣頭青上點眼藥,讓他知道這官場的厲害,沒有按照慣例,把地方的奏聞打回去,而是交給了徐成楚。
“讀書人這點彎彎繞繞,用在辦差上,什么事兒都能辦成了!整天閑的沒事干,就知道勾心斗角,實在是閑得慌,就去上林苑種土豆去!”朱翊鈞拿起了筆,簡單的思索了下,開始朱批:
[宋善用私納銀錢,其行當罰;然十八載育才之功,其德可彰。著革去教諭之職,留舉人功名,改任國子監典籍,專修書院育才之法。]
[另賜內帑三千銀,補天雄書院營繕,立碑錄其門生名錄于聽雨軒——朕不賞其受賄之污,但惜其育才之明。]
革教諭之職位,是罰,是為了維持組織紀律;
而留功名和改任國子監典籍,則是來自皇帝的私宥,也就是特別赦免,想獲得皇帝的私宥,可沒那么簡單,連遠在萬里之外的殷宗信都知道,皇帝愛殺人,得辦出點實事兒來,才能獲得如此殊榮。
宋善用貪墨這三千銀,皇帝替他代繳罰款,則是平賬,這件事到此為止,日后也不是宋善用的污點;
而刻碑文,則是記錄、褒獎這種清高的行為,告誡宋善用的弟子、天下士人們,做好事皇帝會幫著兜底。
好人有沒有好報,朱翊鈞不知道,他只知道,事情到他這里,就該惡人有惡報,好人有好報。
“陛下圣明。”馮保吹干了墨跡,交給了小黃門,送內閣下章禮部。
世宗皇帝曾有言:清流濁流皆可用,帝王御下,非黑非白,唯在制衡耳。
這案子,就是典型的端水行為,陛下有偏向性的端了一碗水。
“朕怎么覺得朕活著就是湊數的呢?!”朱翊鈞猛的站了起來,看著面前的奏疏,有些驚疑不定的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