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正準備說些什么,卻發現兩人幾乎同時收斂了氣勢,臉上微微一愣。
英雄王嘴角翹起,臉上露出一個殘忍而肆意的笑容,用手指著對面的家伙
“無銘,無畏之人,我決定了,要親手殺了你”
“吉爾伽美什,唯心唯我的最古之王,希望你足夠強大,別讓我失望。”
雷恩面帶詭異的微笑,目光猶如刀鋒一樣看著他的脖子,恐怖的殺意不加掩飾。
他也承認自己心理有問題,越是強大的敵人,他就越享受那種殺掉他、把他砍成八段時,沐浴鮮血的暢快感。
金閃閃最討厭兩種人,一種是靈魂丑陋的人,一種是對他抱有殺意的人。
但這一次,看著無銘臉上那副迫不及待想砍死他的表情,金先生只是冷哼一聲,雙手抱胸卻并沒有發作。
螻蟻挑釁他,和強者挑戰他是兩碼事。
前者是不自量力,他會有點生氣,后者值得一戰,他會興奮并賜予他死亡。
何況──
不敬天,不敬神,不敬王,沒有信仰,一個無畏之人對方當然會恐懼,卻根本沒有對他或對誰的敬畏之心。
這是他對無銘的判斷。
閃閃也知道身份和恐嚇對這種缺乏敬畏的人毫無意義,說再多都不如直接擊敗他。
今天他不打算動手,所以收斂了氣勢。
雷恩同樣如此,他發現根本沒法和金閃閃講道理,
他知道閃閃討厭對他抱有殺意的人,這其實很好理解,沒幾個正常人會喜歡想殺了自己的家伙。
但“靈魂丑陋”是什么鬼
可以確定的是,金閃閃很喜歡言峰綺禮。
他費了很多口舌去忽悠對方,又是傳教,又是一起偷稅。
難道麻婆神父的靈魂很漂亮是香噴噴的
從正常人的角度,言峰綺禮的本質非常扭曲邪惡,完全算得上靈魂丑陋。
但金閃閃顯然不這么認為,他覺得麻婆很有趣,至少不討厭他。
久聞不如見面,剛剛那一次對視和氣勢比拼,也讓雷恩大致了解到中二閃是個什么人。
表面上孤高傲慢,本質上唯心唯我。
兩者當然有區別,雖然嘴上說“不孤高不為王”,但金閃閃也有摯友恩奇都。
唯心唯我也不是唯我獨尊。
英雄王對一個人善惡美丑的評判,和世俗道德的標準顯然是不一樣的。
他對一個人的評判標準就是他自己的喜惡。
同理,他所謂的法,他的“王道”,也是由他自己來確定一套評判標準。
因此金閃閃這人爭議極大,喜歡的很喜歡,討厭的非常討厭。
因為他做事不顧忌世俗道德,不講正義,也不一定只做惡事。他追求“愉悅”,他認為的愉悅。
善惡正邪什么的反而是次要的。
當然,對于這樣性格的家伙,立場對立,又沒有得到他的承認之前。
別指望他會顧及你的感受。
這是雷恩對英雄王的看法,不一定準確,就像英雄王對他的看法也不一定準確。
但可以確定,兩人對彼此有了一些了解。所以他們同時收斂了氣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