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聰明人,想來不會拒絕跟我們合作的”
對外放出風聲表示自己要獨立的消息的效果很明顯。
僅一天時間,港臺所有大公司都閉口不談再挖陳啟明的事。
就連索尼,在得知陳啟明不會到索尼,甚至可能為此違約后,也是直接停止了與福隆的接觸。
索尼那邊停止接觸福隆以后的第二天,陳啟明就收到了葛福宏同意他以11億人民幣買下自己合同的電話。
葛福宏的同意也讓陳啟明心里微微松了一口氣。
是實話,他還是很怕的。
別人不知道葛福宏的人際背景,以為她只是個普通商人,陳啟明還不知道嘛
能跟吳敦成為好友,而不是下屬,那背景與能力可不是簡簡單單的普通商人。
這幾天,為了避免被人放黑槍,他花了大筆錢,請了一堆保鏢。
為的就是防止福隆的股東出昏招。
而現在看來,福隆顯然還是念及情誼的。
福隆那邊同意放他走后,陳啟明當然不可能立刻就脫離。
這中間還需要洽談。
比如歌曲版權,亦或者后續幾年的唱片收益等等。
最終,談妥的條件是,陳啟明自己的所有歌曲版權都被他帶走,但未來三年里,他已經發行的那幾張唱片的收益都將歸屬福隆。
其實說簡單點,就是類似心太軟這些還在市場上有售賣的唱片之后的收益都將歸屬福隆。
另外,這三年里,他之前發行的幾張唱片,福隆可以發行精選集。
這與陳啟明之前與福隆洽談的版權歸屬時的條件差不多,只是因為陳啟明現在要離開,所以他只能放棄屬于自己的那部分收益。
與此同時,陳啟明需要配合福隆,將目前福隆正在制作的那兩張唱片制作完成。
總得來說,陳啟明損失有點大。
但這也是必須的。
中途分家,這就是代價。
接下來的日子,陳啟明一邊配合福隆錄制那兩張唱片。
另一邊則偶爾飛到其他地區參加一些獎項。
香港十大勁歌,十大中文金曲,叱咤樂壇等。
除了,這幾個獎項。
二月十二號,他還飛了一趟美國,出席了1994年度的格萊美獎。
他一共入圍了三個獎項。
一個流行類的最佳流行新人獎。
一個藍調類最佳歌曲入圍。
一個則是鄉村音樂類的最佳歌曲入圍。
三個獎項都算是比較重量級的獎項。
也因此,在陳啟明出發美國的時候,還接到了不少朋友的來電。
都是替他加油,希望他能獲獎的。
格萊美
全球最權威的音樂獎項啊
要是能獲獎。
不用說,陳啟明只要獲獎,那他華語樂壇第一人將真正的實至名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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