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起《周刊文春》的預告,都是一些似是而非的東西,《friday》卻是更加直接許多。
竟然直接把當事人的照片,直接刊登在雜志上,并且占用了大量的篇幅,來報道這個緋聞。
在這一點上,《friday》的手段,卻是比《周刊文春》更加不留情面。。。
文春一般曝光別人之前,都會提前通知一下事務所,給與他們反應的時間。
有的時候,如果不是很重大的新聞,文春想讓當事人的事務所買斷這些丑聞照片。
也只有在事務所不鳥文春的情況下,文春才會把丑聞放出來,賺眼球的同時,順便發泄一下自己的報復心理。
除非真的是關系非常惡劣的敵對關系,例如文春與秋元康之間。。。
要不然,一般不會隨便爆出藝人的丑聞。
畢竟,一旦爆出負面的新聞,那無疑就是向該藝人所屬的事務所,發去宣戰公告!
那樣的話,即便是最不慫的文春,也會抵擋不住業內的大型事務所,群起攻之。。。
不過,這個潛規則,只適用于大公司和大事務所的旗下藝人。
至于小事務所的藝人?
該爆就爆,沒有手軟的!
畢竟,那可是連首相都搞下臺的文春,用得著給你們這些小蝦米面子嗎?!
正是采取了這樣的策略,文春才不會被各大事務所,圍起來抵制,繼續過著自己那優哉游哉的“娛樂圈政委”小日子。
這也是媒體的一種常用手段:利用手中的信息傳播力,對娛樂公司形成一種威懾,并籍此來獲得盈利。
只不過,與《周刊文春》出版社非常親近的坂本清,本以為,搞定了這個業界的良心,自己再行事低調一些,應該就不會給那些八卦雜志盯上。。。
誰知道,這突然冒出了一個完全不給面子的《friday》!
沒有一點點防備,也沒有一絲絲顧慮,緋聞就這樣出現了。
在看到《friday》所刊登的那張照片前,坂本清并沒有太大的擔憂。
當然,在看到照片之后,也沒有太多的反應。
只是覺得,有點無奈與哭笑不得罷了。
照片內的地點,坂本清一眼就看出了,這是在烤肉店的后門。
也就是說,那天晚上,他們并沒有躲過狗仔隊的蹲守。
然而,讓他有點不爽的是,《friday》表現出來的態度。
他可清楚的記得,當時的計程車上,可不止是他與能年玲奈,車上還有一個松岡茉優呢!
結果,拍攝這張照片的人,故意斷章取義,沒把松岡茉優拍進去。。。
這擺明就是把他當成閃耀著金光燦燦的大寶藏,試圖從他身上,挖掘出源源不斷的財富!
豈可修!
坂本清這個時候,突然想到了一個人。
那就是當年大鬧《friday》編輯部的北野武老爺子!
“要不,我也學老爺子,帶上小弟,直接殺上《friday》,討個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