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也說高闕怎么怎么著,拿下就怎么怎么著;
結果死了那么多人,傷、殘那么多人,十里八鄉家家戴孝。
消停幾年吧
安生種地不好嗎
說到此,慈不掌兵這個概念,只可能為掌權者、‘掌兵’者所接受。
作為被掌的兵,底層民眾非但不可能認可這一概念,甚至還會對接受這個概念的人感到憤怒!
因為慈不掌兵的內在邏輯,是不要將必要的犧牲視作洪水猛獸,要接受戰略目標的達成,是需要承擔一定代價、犧牲的——這一客觀事實。
但在底層群眾,也就是這一邏輯的‘受害者’眼中,犧牲,根本不存在必要與否。
犧牲就是犧牲,戰死就是戰死。
雖然戰死也算是一種榮耀的死法,但他們只能接受別無選擇的犧牲。
他們只接受在戰爭中,自己被逼不得已,退無可退,完全沒有活路,只得無奈戰死;
卻絕對無法接受原本有活路、原本不用死的自己,卻被上層將官主動犧牲掉、主動送進必死的陷阱當中。
——他們希望自己犧牲后,上官表現出來的是惋惜、自責;
而不是對此早有預料的理所當然。
所以高闕之戰,漢家除了需要速戰速決、盡快占領高闕外,還要將傷亡數字,盡可能控制在合理得范圍之內。
什么是合理得范圍
根據劉榮根據過往經驗,所得出的大致估算:一支由五百人,而且大概率是同一籍貫的五百人所組成的司馬,平均每有一個人陣亡,就需要有三個人因功得到封賞。
而且這三個因功得到封賞的人當中,至少應該有一個人,要和那位陣亡者同屬一伍。
此外,這五百人的司馬,陣亡人數最好不要超過五十人,且絕對不能超過百人。
只有這樣,民眾才會將戰死者,歸類為‘運氣不好’,又或是自己沒本事。
因為有那三個因功得封——尤其還有一個和自家大概率沾親帶故的小子,也因功得封作為參照;
便不會有人覺得,自家的兒郎陣亡,是因為漢家打了一場不該打、贏不了,亦或是需要用人命堆的戰爭。
只是運氣不好罷了;
只是時運不濟罷了;
只是技不如人罷了……
有了這樣的自我安慰,再加上朝堂的撫恤、優待,以及那些因功得到封賞者作為榜樣、激勵,才能抵消將士陣亡,對民心民意所帶來的打擊。
具體到這場高闕之戰,這個‘合理范圍內的傷亡’,就更狹窄了。
——高闕之戰,只要漢家得勝,那就是人均都能得到封賞!
且大概率連戰死者,也能得到身后哀榮!
所以這一戰,于戰場上戰歿、傷殘,以及在戰前、戰后非戰斗減員的人數,至多不能超過總兵力的四分之一。
用更直觀的數字舉例,便是高闕之戰,倘若漢家派出十萬人參戰,那最多只能有兩萬五千人,因陣亡、傷殘等原因失去戰斗力。
聽上去,似乎空間還挺大。
百分之二十五的傷亡率,無論放在哪個時代、哪種文明狀態下的戰爭,都遠遠超過了軍隊的潰敗線。
但別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