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法庭。
“……我要狀告檢方證人毛利小五郎私自去往被告家中、疑似要栽贓陷害!”
巽律師大手一揮:“高木警官可以作證,當天我們一起見到他時,他帶著手套、旁邊的小學生還拿著被告房間的物品!”
被巽律師以{公職人員不能偽證}威脅說真話的高木扭扭捏捏道:“我確實見到的是沒有警察陪同的毛利偵探,但我相信他不是故意的……”
柯南站起身,試圖用小孩子這個身份蒙混過關:“是我自己跑進去的……”
“那就更可疑了!”巽律師直接跑到毛利面前指指點點:“我看過證人的破案報告,他經常在不告知警方的情況下、跟著{亂跑的小孩子}進入可能有關鍵證據存在的場所,我深刻懷疑毛利偵探是在利用{小孩子不懂事}規避警方對于搜證的限制!”
“話可不能亂說!”毛利一拍桌子站起身來:“我那是在幫警方尋找證據!”
“異議!”最后還是九條終結了這場鬧劇:“對方現在所講的事情已經和案件無關、且帶有對我方證人的人身攻擊!”
法官點點頭:“被告律師,請關注案情本身。”
“……總之,被告的住處已經被{污染}了,之后從那里找到的證據我方一概不認,”巽律師回到正題:“另外,檢方證人毛利小五郎疑似不是中立,我方對他的證詞存在懷疑態度。”
九條冷哼一聲,試圖從其他方面突破:“按照老板娘的證詞,被告只在9:25前后離開了一段時間,之后半小時就一直待在店內——那么他的隨身物品怎么會跑到案發現場去?!”
“九條檢察官別忘了,被告與死者在來到{美木升}前,可是在居酒屋已經喝過一輪了——兩個醉鬼,拿錯了身上的物品也很合理吧?”巽律師勾起嘴角:“畢竟醉鬼連{不小心殺個孩子}這種事都能做出來嘛。”
法官打了個寒顫。
“他為什么要把死者帶去前妻的店里?”九條繼續懷疑:“顯然就是為了聯手妻子一起報仇!”
“這是毫無根據的揣測!”巽律師大聲反駁:“人在醉酒情況下總是下意識往熟悉的地方走,另外,醉鬼還有可能會跟著身邊的人走,所以他們才會去了老板娘店里——沒喝醉的話,一個殺了他們孩子的人怎么會主動去接近被自己傷害的家庭?無自主意識狀態的行為怎么能算數呢!”
老板娘攥緊了拳頭:不,那個逍遙法外的混賬只是完全忘掉了自己殺死過一個5歲孩子的事……
……
“……不對!”九條差點被繞進去了:“說來說去,你有證據證明他們醉到了無自主意識的程度嗎?”
“那九條檢察官有證據證明他們沒醉到那個程度嗎?”
“我可以證明!”毛利舉手:“我9:25——或許不是9:25,問時間的時候他可清醒了!”
“那個時候都是他們離開居酒屋整整1小時后了,不能一概而論!”巽律師牢記黑比諾大人{自信就是最好的武器},完全不心虛。
“我,呃……”毛利突然想起來一件事:“我問了時間是9:25后、再過了半小時離開的時候聽見了發現尸體的人的呼喊聲!但案卷上說尸體是10:30才被發現的!”</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