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昌達集團的法律顧問,今天專程過來,是想看到或聽到相關證據,你要知道,那種推測或猜測,在法律上是不能作為證據的。既然童博士沒有親自向你們說過他跟昌達集團實驗中心技術人員的交流,能在技術開發中起多大作用,光憑他的同事在背后的推測,這樣的證據完全是主觀臆斷,在法庭上百分之百不會被采信。”
“但是,沒有新材料研究院跟昌達集團合作蓄電池項目,他們是無論如何也不會提出這種創意的,也就不可能有這項技術開發的出現,這是事實。”
“這個理由也很牽強,不知道你們以前的合同是怎么規定的,如果昌達集團用你們的蓄電池生產技術衍生開發出另外的技術或產品,或許跟你們還有關系,但廢舊蓄電池回收處理技術,顯然不屬于蓄電池生產技術的衍生關系。”
接下來,趙律師和他的助手找到童博士團隊的同事,向他們了解當時的情況,“你們怎么知道童博士跟對方的技術人員交流,就是在討論廢舊蓄電池的回收處理技術?”
“我們從來沒說過那樣的話,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在前段時間,科研處的工作人員找我們談話,問我們看沒看見童博士為昌達集團的技術開發項目工作過,我們如實回答,只看見他跟對方有過交流,說了什么我們都不知道,僅此而已。如果你們聽見科研處那幫人說了別的,那純粹是他們無中生有!”
老趙點點頭,心里有數了,“謝謝你們,如果真有對薄公堂那一天,希望你們如實作證。”
“放心吧,昌達集團跟我們是合作單位,在那邊工作的兩三年,他們的領導對我們很好,我們不會做那種以怨報德的缺德事。”
隨后,趙律師和兩名助手又跟童偉進行了深入交流。
“我了解到這件事的來龍去脈了,起因在于我們新材料研究院的那位秦副院長,當他看見昌達集團那項專利公示后,他就想借此搞事。”童偉直言道。
“為什么?你們新材料研究院跟昌達集團是合作關系,有經濟利益綁在一起,按理說應該相互謙讓,相互理解才對,怎么會給對方下絆子呢?”趙律師很不理解。
“據知情人透露,我們這位秦副院長對昌達集團有意見,他認為最近幾次他去昌達集團公干,對方接待不夠熱情,不夠隆重,特別是雙方合作的蓄電池項目工業生產線的投產儀式,昌達集團對他接待的不夠周到。”
“于是,他就想利用專利署名這件事,讓昌達集團難堪?”
“有這么點意思,因為老秦是個很講排場的人。”
“可是童博士,你支持這種行為嗎?就因為這么點小事,要跟合作單位找別扭,真有點不可思議!”
“誰說不是呢,但他就要這么做,我們當老百姓的,拿他沒辦法。”
“可是你要知道,昌達集團委托我們出面處理這件事,就準備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根據我們了解到的情況,真要站到法庭上,你們科研處說的那些理由,沒有一條站得住腳,到時候讓這么大的科研單位難堪,你們的一把手將會多尷尬?再說,新材料研究院跟昌達集團的合作才開始不久,你們單位的領導,將來怎么跟那邊的領導見面?”
“趙律師,這些利害關系我全懂,現在的問題是我們的秦副院長執迷不悟。”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