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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物組成,其中的有些成分對環境和生物具有很高的毒性,而經過無害化處理的失效電解質卻不含任何上述有害成分。”童博士分析道。
“嗯,童博士說的很有道理,經過無害化處理的失效電解質不僅不含有毒有害成分,而且跟白灰、水泥或道路瀝青相比,在修路過程中,無論哪家公司都不可能把這種材料當做修路的主要建材,畢竟全省甚至全國,每年從廢舊蓄電池淘汰下來的失效電解質,即使將來到了新能源汽車在全社會普及的情況下,最多也就千八百噸,作為修路用的建筑材料,這點數量跟白灰、水泥和道路瀝青相比,簡直微不足道。”楊處長不希望老華在這件事情上糾纏,以免影響項目進展。
從老楊的話語中看出了他的態度,科技和工信部門的兩位處長同時說道:“無害化處理后的失效電解質的利用方案是可行的,安全方面有保障,童博士的方案值得肯定。要不,還有比這更合理、更科學的建議嗎?”
同來參與實地調研共有四個職能部門的四位處長,其他三位都對昌達集團技術中心的研發工作給予肯定,只有老華的觀點顯得有些另類,也許為了表現出自己的專業性,他故意在技術細節上糾纏,對于一般問題,童博士盡量做出通俗詳盡的解釋,但涉及到具體工藝條件等技術機密,被童偉禮貌地拒絕了。
“就算童博士的方案可行,我前面提到的第二個問題,也就是由哪個建筑單位來利用這些經過無害化處理的失效電解質,昌達集團現在找到合適的下家了嗎?”華處長追問道。
葉佳怡接了過去,“剛才我說了,這個問題由我回答。關于回收處理后的失效電解質的利用,童博士已經闡明了它的用途,為此,我們曾經跟幾家筑路公司進行過初步接觸,在不收費的前提下,跟他們達成了口頭意向。”
“也就是說,昌達集團至今還沒有跟潛在用戶簽訂書面合作協議,口頭意向能算數嗎?葉總,不是我故意挑毛病,現實中很多單位搞環保項目,從我們職能部門拿到補貼或扶持資金后,跟我們陽奉陰違,說一套,做的又是另一套,希望這個項目千萬別出現這種情況,失效電解質不僅要實現無害化處理,而且處理后還要找到用途和使用單位,確保其不被隨便丟棄。”
“華處長不愧是環保部門的領導!不過這里我想做兩點說明,首先,項目現在還處于中試裝置建設階段,離工業化生產起碼還有一到兩年時間,這么長的時間間隔,提前一兩年簽訂合作協議,即使我們有這樣的想法,對方也不會同意,因為根本沒有必要!第二,不是自我標榜,昌達集團是一家非常誠實的民營企業,華處長剛才提到的那種跟職能部門陽奉陰違,騙取政府補貼和扶持資金的事,昌達集團連想都沒想過,當年從事傳統產業,我們是全市的環保標兵單位,關鍵是昌達集團從來不靠扶持資金和政府補貼過日子!”葉佳怡回敬道。
“葉總,我只是說存在那種社會現象,并不是說昌達集團就是那樣的企業。”老華覺得自己言語失當,想往回收。
“華處,不管你是哪個意思,昌達集團這么多年在社會上的口碑擺在那里,不是幾句隨心所欲的話就能改變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