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本身似乎只是尋常債務糾紛,而且是基于借債人陳跡未還錢的基礎上。如今卻是連債務契約都可能造假。高阜有些火氣,這種官司本身若非牽扯到那位知府大人,他是連過堂問案的心思都不會有的。
四明錢莊的管事過來,高阜將那契約給人看過,管事片刻回話道:“大人,這契約并非四明錢莊出具。”
“你可看仔細了?”
“小人看仔細了,四明錢莊向來也不會給人作保,除非是錢莊老客戶。因而小人可以確定,這契約跟四明錢莊沒有任何關系。”
“既是如此,你可認得堂上這人?”
“回大人,小人不認得。”
“陳跡曾言在你錢莊有過一筆借款,可有其事?”
“確有其事。”管事繼而道,“倒是這筆借款已經清賬,如今錢莊與陳公子的往來都是以陳記商號的名頭,并非私人往來。”
高阜看向董五,“你可聽清了?”
“小人聽清了。”
“如此一來,你還說此借據是陳跡所出?”
董五道:“大人,確實是松溪陳家的陳跡給的小人借據,小人并無欺瞞,只是小人不知為何突然陳公子就不是陳公子了。”
高阜皺了皺眉,“既然如此,你可有別的證據?”
“大人,松溪陳家陳華可以作證。”
“蘇典史,勞你著人傳陳華。”
蘇典史應聲出去。
“可還有其他證據?”
董五搖頭。
高阜道,“陳華未至,暫歇半個時辰,且將原告被告帶下,嚴加看管,不準與人碰面。”
驚堂木一拍,高阜離席。
后衙,高阜坐在太師椅里,酌了口茶,再次抽出那分狀子。
原告董五陳明借款事實后,希望官府做主,令陳跡還錢,若不愿還錢,則以借據提及的抵押的鹽場償還。
高阜揉了揉太陽穴,事情發生在去年,也就是陳跡當時并不在登州,而且既然陳跡能夠從四明錢莊借出那么筆銀子,又豈會同董五這種放私貸的家伙借錢?再者松溪陳家隨手比不上頂尖士紳,這些年也發展勢頭不錯,陳跡又是長房出身,不至于還不上這幾千兩銀子。
高阜只覺著頭疼。
本身不過是再尋常不過的官司,也不知怎的就彎彎繞起來了。
半個時辰后,陳華帶到,重新升堂。
高阜開門見山,問陳華道:“你可認得堂上兩人?”
“小民認得。”
“你同他們是何關系?”
“小民與陳跡同是松溪陳家人,是跡哥兒堂兄。這位董五,小民在蓬萊陳家鋪子里見過幾回。”
“這份借據你可認得?”
陳華看過后,“小民不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