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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10章:黃瓜在春天鎮的傳說(2 / 2)

    打到后面幾個地痞逐漸開始心驚肉跳,這人的腦袋怎么如此結實?

    黃瓜此時心如止水,毫無反應。

    直到最后酒瓶子都砸完了,有人把桌上的火鍋給端起來,黃瓜看了一眼里面滾燙的熱湯,這才哆嗦了一下:

    “喔喔喔~過分了啊!”

    地痞抱歉地把火鍋放下來。

    這時候兩桌拼成一桌,大家坐在一起,動手的地痞輪番敬酒,他們已經把好戰的情緒轉化為好奇的求知欲。

    “敢問這位兄臺尊姓大名?”

    地痞誠心請教,黃瓜擦了一把臉上的酒水,百無聊賴地說:

    “小弟不才,江湖人賞了個名號,都叫我水晶黃瓜。”

    黃瓜開始胡說八道。

    因為一直戴著假發,別人也看不到他的義骨,所以黃瓜把自己的堅硬描述成天賦異稟的身體構造,把這幾個人糊弄地一愣一愣的。

    吃著喝著,柜臺下面探頭探腦的王大旺發現這幾個人居然喝成哥們了,而且這個叫黃瓜的男人實在厲害,那么多啤酒瓶砸在腦袋上都跟沒事人似的。

    于是乎王大旺覺得有必要在神龕上再貢上一根黃瓜。

    而黃瓜也因此結實了這幾名江湖好漢,聽他們聊天就知道,這幾個人都是春天鎮的當地居民。

    為首的地痞叫小芳,別看名字不濟,卻是春天鎮當地一霸,沒少仗勢欺人,聽說早年間還輔佐過一名失蹤的候補****。

    王大旺認識他,當初他的弟弟王銀角就是讓這個小芳給帶壞的,王大旺對他恨之入骨。

    而小芳這個地痞雖然惹是生非,但也愛憎分明:獨愛佳肴美酒,憎恨金錢銅臭。

    正是因為這種獨到的思維邏輯,所以小芳在春天鎮吃飯從不買單。

    做人嘛,開心最重要,錢不錢的無所謂,義字當頭,呼風喚雨,這才應該是男人應該有的態度。

    奈何春天鎮所有開飯店的老板一致對此表示強烈譴責。

    小芳不為所動,好吃會喝,大肚能容,沒少交朋友,這不,黃瓜就讓他很欣賞。

    幾個人吃喝好半天,臨走也沒買單,互相還留下了聯系方式,小芳回去睡午覺了,黃瓜晃晃悠悠繼續溜達。

    身上全是煙味酒味,還有不少碎玻璃和磚渣,黃瓜感覺很硌人,摸摸兜里還剩下幾百塊錢,就想著干脆換身衣服,皮衣再好也不透風,實在不舒服。

    找來找去,旁邊不遠的地方有個服裝店,黃瓜就進去了,門一打開,正好碰到蘭蘭。

    于是黃瓜就跟著蘭蘭來找南國了。

    南國聽完,對黃瓜的遭遇表示欣賞,有個好腦袋到哪都不吃虧,這話沒說錯。

    “不過,我這出來一趟也不容易,喔喔喔~如履薄冰呀,稍微不注意就栽進去了。”

    “這話怎么講?”

    南國問黃瓜,黃瓜算計了一下說:

    “你看,偷人家假發,喔喔喔~五百,關個三五天,過失造成他人死亡,這沒個十年都出不來,還得附帶民事賠償,吃霸王餐砸東西,治安拘留十五天,全加起來還要重判,照這樣下去,再多待半天,那我離立即執行就不遠了,所以我說咱們還是回去吧喔喔喔~”

    南國表示認同,黃瓜此舉為國為民,而且旁邊的秦壽也沒走出熊本熊的陰影,真得盡快回去,不能在這瞎胡鬧了。

    “老悶他們呢?總不能不管他們了吧?咱們坐著小火車回去,他們又要好幾個小時才能離開。”

    蘭蘭發表了顧慮,南國想了一下說:

    “這樣,咱們去站臺等他們,反正不四處亂跑了。”

    四個人商量好,休息了很久,也都不那么疲憊了,這就從安置小區的背靜地出來,一路沿著小道摸索,又問路又打聽,想要找到回去的路。

    剛走到一開始那條熟悉的馬路上,南國就看到旁邊不遠處的天橋上竟然有個人被扔了下來!

    拿眼睛一看,這人認識!

    四個人趕緊跑過去,地上躺著的人居然是馬海!

    這會的馬海已經氣若游絲,張著嘴有出氣沒進氣。

    這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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