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扇美眸輕抬,澄凈的眼眸中,倒映著沈云山修長的身影。她面帶恍然,弱聲道:“我與云山表哥,便是悌嗎”
沈云山神情微怔,他長睫微動,輕輕頷首道:“算是罷。”
雖然是沈劉氏親口允諾,讓沈云山教導寶扇認字。但寶扇深知,若是耽誤了沈云山太多時間,縱使沈云山覺得無妨,沈劉氏也會覺得她這個遠房侄女不識趣。
于是,眼瞧著時辰差不多了,寶扇便悠悠站起身,只道要去幫沈劉氏做事,明日再來請教沈云山。
寶扇離開后,沈云山坐在圓凳上,提起毛筆寫字。但寶扇人已經離開,空氣中仍舊殘留著清淺的香氣。而沈云山臀下的圓凳,便是寶扇剛才所坐。察覺至此,沈云山身子微僵,從圓凳上站起身。
他提筆寫下了一個“靜”字。
平心靜氣,莫要胡思亂想。
寶扇身子柔弱,前些日子因為淋雨,便躺在床榻上,一副好不可憐的模樣。沈劉氏自然不敢讓她做些重活,唯恐寶扇瘦弱的身子,又堪堪倒下。因此,沈劉氏只將一些輕省的活計,留給寶扇幫忙。
寶扇柔唇輕啟,檀口中念著沈云山教導她的三字經。沈劉氏不懂念書應當聲調和緩,沉穩有力,若是像寶扇這般聲音纏綿,定然是要被夫子罵的。沈劉氏面上帶著笑意,只覺得寶扇的聲音,好似樹上的黃鸝鳥兒,悅耳動聽。
又想到,寶扇口中所念,是自己的兒子教導出的,沈劉氏臉上的笑容,越發深切了幾分。
寶扇并非完全不識字,在爹娘尚在人世時,教導過她認字。只是被嬸嬸接走后,莫說識字,連平日里過活,都要受嬸嬸刁難。寶扇雖然認字,但也知道自己并非天資聰穎,能被沈云山夸贊一句奇才。且顯露聰慧,雖然能得到沈云山一時的另眼相待。但依照沈云山的才華智慧,定然不會屈居在偏僻的村落中太久。他會去往更奢華富貴的郡縣,見識到真正才華橫溢的女子。到時,沈云山怕是再也不會想起,曾經一個小小女子顯露出的聰明。
而且寶扇當真未讀過幾本書,時時裝作聰慧,未免太過耗費精神,且極其容易被戳穿。初時聰慧,后來愚笨,只會讓沈云山興致淡淡。寶扇便要借此機會,彰顯自己對沈云山的依賴和仰慕。上至天子,下至平民,對于滿心滿眼崇敬自己的女子,總會有所動容。但此種崇敬,總要有確切的地方。若是無論一個男子做出何種舉動,都滿心依賴,只會叫這男子心思膨脹,覺得自身了不得。對于仰慕他的女子,雖然會動容,但卻不會用心。畢竟,輕易得到的物件,總會讓人懷疑,此物件沒有多少珍貴之處。
寶扇仰慕沈云山,信賴沈云山,一是因為沈云山是寶扇的至親之人,又曾經在她被蒙騙時,拯救于她。二是沈云山才智過人,寶扇一個目不識丁的弱女子,自然對他崇敬。
寶扇來找沈云山時,他剛沐浴完畢,沒有束發帶,青絲半干,帶著水汽的濕意。寶扇腳步微頓,似是覺得自己來的不巧,但她垂下眼瞼,深知自己此時來,定然會撞到這副場景,畢竟庭院中的地面未干,仍舊留有水痕,而寶扇尚未沐浴,沈劉氏則是在臨睡前才沐浴換衣。
“云山表哥,我,你我改日再來罷。”
寶扇輕輕轉身,腳還未踏出門檻,便聽到清冷的聲音傳來。
“無妨。”
沈云山抓起發帶,想要將青絲束起,畢竟蓬頭垢面的見人,著實是不體面的。燈火微晃,越發襯得沈云山唇紅齒白,剛沐浴后的他,身子舒展,少了一些平日里的疏離和緊繃。
既認了字,便要學會握筆寫字。
可寶扇從未握過毛筆,沈云山幾次糾正,姿勢卻仍舊不對。沈云山見不得這般的提筆姿態,便站到寶扇身后,輕輕俯身。他的掌心仍舊帶著未干的水珠,便輕柔地覆在了寶扇的柔荑上面。明明是肌膚相親,卻讓人生不出沈云山時故意為之的念頭,只因若是如此想,便是褻瀆了沈云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