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三有時候真的搞不懂黎錚。
他沒見過這么精致、龜毛的男人,哪怕在縫隙里,也打扮得像是在拍時尚大片。一身的傷還要洗頭,真的裝得很,偏偏還喜歡打毛線。沒有哪個愛裝逼的男人會打毛線的,他卻打得那么悠然自得。
他有毛病。
這是老三對他的第一印象。想當初第一次在怪奇小屋看見他,他就坐在玩偶環繞的客廳里,優雅地烤著火打毛線。
那一瞬間,老三還以為他是屋主。
后來,老三跟他熟了,逐漸認可了他是個人的事實。但人跟人之間也是有差別的,黎錚大部分時候都不是人,他比nc還nc。
老三一直覺得,黎錚大概每天照鏡子的時候都會被自己帥到吧,像他這樣的人能看得上誰可他突然間就愛了。
此時此刻,黎錚正坐在鐘表店的窗邊,拿著鵝毛筆,在一本棕色的牛皮手賬上寫著漂亮的花體字。窗外的時間是混亂的,這家小小的鐘表店館是這混亂的時間河流中唯一的磐石。
這個縫隙,就叫做“混亂時序”。
鐘表店里修鐘表,也賣一些中古小物件,干花和咖啡。
唯一一個nc是機械傀儡,頭上戴著紳士禮帽,為他們端來了手磨的咖啡,以及一些花瓣。那可以貼在手賬上做裝飾。
老三對這些都興致缺缺,他懶洋洋地靠在椅背上,望著窗外散落一地的時間。時間在走,像是被風暴撕碎了,有些掛在樹上,有些流淌在磚縫里。有些是明確的跳動的數字,有些是流轉的光暈。
四季的風景在這些時間里變幻,夏日的艷陽和秋日的黃昏一同光顧,而黎錚的筆尖就在這兩種光暈的交匯點,不斷勾勒成字。
老三百無聊賴地看過去,只見他正寫道
norshadeath
ahouanderesthisshade,
heneternaestotithougroest:
也許是因為這兩句太過熟悉,老三將接下來的詩句喃喃念了出來,“ongasncan
eathe,oreyescansee,ongivesthis,andthisgivesifetothee”
標準的腔調,標準的發音,如果不看他那張帶著淡青胡茬的滄桑的臉,不看他身上皺巴巴的西裝,大概會讓人誤以為對面坐著的是一個打扮得體的主播,那經過歲月沉淀的聲音一如純釀。
黎錚沒有抬頭,在這喃喃的聲音里,寫完最后兩句。
再抬頭時,那位主播已然不見了,坐在對面的只是坐沒坐相的流浪者老三。他恢復了往日里的腔調,調侃道“我能否把你比作夏日你不獨比它可愛你將在不朽的詩里長存嘖嘖,你在給他寫情詩啊”
好酸啊,黎
老板。
黎錚淡然自若,
拈起一片花瓣放入書頁,
再緩緩將手賬合上。合上的剎那,窗外的塵埃里開出了那朵被夾進書頁里的花。
詩句被刻進時間的河流里,像一封書信,又像邀請函,落向不知名的遠方。
“你這信,他也不一定會收到。”老三又道。
“收不到才最好。”黎錚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