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結果,上一世的努力以一種最最意想不到不到的方式起效了。
樊天佑這個關于夢的謊言,就像是一根船錨,突破了時間和空間的制約,牢牢地勾住了名為真相的河床,把宏大案固定在了那里。
而周奕,就是那個唯一能把這根船錨撈起來的水手。
當確認這句話的一剎那,周奕腦子里的第一反應就是,兇手找到了。
上一世,在擴大調查范圍后,不是沒有人在不在場證明上說謊,但說謊的目的都是為了掩蓋一些其他行為,比如說偷情和嫖娼,還有一些盜竊行為。
但這些不在場證明最后都被專案組的民警戳穿了,原因很簡單,這些人都是事后臨時說的謊。
比如偷情這種行為,當事人可能會找理由向配偶隱瞞,但普通人并不具備偵查能力,也沒有相關權限,所以很容易糊弄過去。
可專案組是會進行目擊者、物證和旁證的復雜確認的。
這些臨時編造,或是并不嚴謹的謊言,在專案組的調查下立刻就會無所遁形地被拆穿。
而樊天佑的謊言,成功躲過了專案組的調查,尤其是那張收據,成了他謊言成立的關鍵。
這說明,他的謊言不是在面對專案組調查時才臨時編造的,而是提前做了充分的準備。
雖然周奕不知道他是怎么辦到的。
通常來說,命案從發生到發現,雖然過程長短不一。但基本上百分之八十的被害人,在消失于大眾視野的兩到三個小時之內,都已經被害或遭到挾持控制了。
所以上一世陸小霜最后一次出現,和這一世徐柳最后一次出現的三個小時內的不在場證明,是最最重要的。
上一世,公墓旁邊香燭店的那張收據,是樊天佑躲避成功自證的關鍵物證。
那這一世呢?他也是靠這張收據自證的嗎?
周奕立刻低頭翻頁往后看。
和上一世一樣,樊天佑下班后的行動軌跡是,從學校東邊的側門出去,在東升路的一家面館吃了一碗大排面,然后騎車前往西山公墓。
現在再看這段證詞,周奕的感覺就全然不一樣了。
因為已經帶上了強烈的懷疑心理,所以樊天佑的每句話都變得很可疑。
上一世的證詞里,樊天佑在五月五號,就是周日這天,在學校食堂吃了午飯和晚飯。
可為什么偏偏在案發這天,他要去附近的小吃街吃面呢?
如果不懷疑,那就是單純吃個飯而已,畢竟沒人規定不能去外面吃。
但如果懷疑的話,那就是學校食堂吃飯要刷卡,飯卡后臺有消費記錄,能被查到。
而學校東邊的那條小吃街,每天的人流量都是過萬的,而且晚上學生下課后剛好是高峰時期。
這種環境下誰能注意到一個獨行的食客。
而他如果說是學校食堂吃的話,專案組勢必會拉飯卡消費記錄,到時候很難解釋。因為宏大對外開放的緣故,為了防止附近的人來蹭食堂,宏大食堂不接受現金支付。
所以仔細想想,上一世樊天佑在第一天晚上的所有不在場證明,都沒有明確的目擊者,最大的證明就是那張收據。
雖然香燭店老板確認了樊天佑的照片,但其實第二天樊天佑去還錢這件事挺詭異的。
就算老板真的多找了十塊錢,真的道德水準就這么高?往返十四公里特意去還錢?
還拿出那張收據?
這倒更像是第二天特意去加強老板的印象,把老板“變成”自己的目擊者。
那問題就在于,這張收據究竟是哪兒來的?
他有幫兇嗎?
但周奕仔細回憶了,樊天佑只在第二天提到了兩個朋友,但沒發現有什么疑點,這兩個人甚至和宏大都沒任何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