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當其沖地就是搜查陳家老宅,確認陳家老宅是否是第一案發現場的可能。
因為根據目前的初步調查來看,陳耕耘原本住的老房子,并沒有進行對外出租,所以極有可能具備作案條件。
二,調查陳耕耘的財務和資產情況。
雖然謝局說了該查的查,但陳耕耘和樊天佑終究還是有區別的,所以關于這方面的調查,會由紀委介入,公安部門輔助。
一旦發現與涉案人員有關的異常經濟往來,或者陳耕耘名下有其他房產等涉案線索,立刻交由專案組深入調查。
三,陳耕耘的配車。
這一條是陳嚴根據周奕說的方向,去交警大隊查到的。
他沒查到樊天佑違章記錄,畢竟樊天佑沒有駕照,如果無照駕駛那就直接留案底了。
但他確實查到了一條陳耕耘的違章處理記錄,順著這條記錄往下查,最后發現了一輛黑色的豐田皇冠轎車。
這輛車不在陳耕耘的名下,而是宏大社會學院的公務用車,但日常的使用權卻又是在陳耕耘手里的。
所以之前常規調查時陳耕耘名下沒車,因為這輛車從出資、保險、維修等等,全都是宏大出錢。
這輛車就是重中之重的調查目標,因為不論是挾持陸小霜、拋尸,還是殺害肖冰,都可能和這輛車有關。
梁衛給邱志勇的要求是,哪怕把這輛車拆成零件,也要一毫米一毫米地查,不放過任何一個地方!
四,陳耕耘的社會關系,以及他的辦公室座機和手機的通話記錄。
尤其重中之重的是,四月三十號那天下午三點左右的通話記錄,因為這個時間點剛好是陸小霜昏迷后聽到手機鈴聲的時間。
五,查陳耕耘的出入境記錄和海關記錄。
陳耕耘和劉保國因職務便利,出國十分頻繁,而迷暈陸小霜和肖冰的那個藥物是國內沒有的進口藥,但逃不過海關的檢查記錄。
六,礦洞里發現的那個煙頭。
那個煙頭里的提取物已經送檢dna,還在等待結果。
但當時送檢時是沒有明確配對目標的,因此就算dna檢測出來了也不知道是誰的。
但現在謝局發話了,省廳下達指示了,所以就要立刻提取陳耕耘的dna檢測樣本,送檢。
如果這個煙頭是陳耕耘的,他就得好好解釋了。
梁衛說完之后,周奕提出了兩條補充意見。
第一,在陳耕耘的社會關系調查上,需要重點查一下他是否曾經和煤礦相關的公司或個人有密切來往。
因為新北鎮的這些廢棄礦洞,不是人人都能有渠道了解到的,而且為了設計這樣一個嫁禍計劃滿宏城尋找合適的拋尸地點也不合理。
所以大概率是他曾經接觸過一些煤礦相關的人和事,然后想起了這個地方符合自己的要求。
第二,陳耕耘的履歷上存在一些空白的地方,就是一九六三到一九六四這兩年。
為什么空白,是年代久遠檔案丟失,還是故意在隱藏什么。
尤其樊天佑也是在六四年出生的。
周奕甚至提議,省廳dna實驗室在對樊天佑和陳耕耘的樣本做檢測的同時,查一下兩個人的血緣關系。
他懷疑,陳耕耘空白的那兩年,搞不好和樊天佑有某些關系。
這話一出,大多數人都很驚訝,除了梁衛和吳永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