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謙益沒有死。貪污剝皮實草是祖訓,但并不是成文法,三司會審給他定的是坐贓罪。《大明律》針對貪污受賄的細分有六種,即監守盜、常人盜、受財枉法、竊盜、受財不枉法、坐贓。
坐贓是“六贓”里面最輕的,但選取的又是坐贓罪里面的頂格判罰。《大明律》規定:坐贓致罪是指官吏人等非因事受財的情況,各主者通算折半科罪,給予財物者減五等;收受五百貫及以上,罪止杖一百,徒三年。
錢謙益收了鄭芝龍一百兩金子,折合白銀一千兩、銅錢一千貫。水火棍一百下,林沖都扛不住,跟死刑也沒有太大差別了,至于死不死,全看皇帝的心情。
三司這些人也夠狡猾的,既要面子,也不想擔責拉仇恨。雖然大明沒有“刑不上大夫”的規定,但在實踐之中,“官官相隱”是常態,畢竟大家都是同僚,抬頭不見低頭見,沒必要做絕。
所以大家才那么憎恨閹黨,因為閹黨往往不遵守這些潛規則。
朱由檢之所以愿意讓三司會審,也是不想臟了自己的手,畢竟他要假裝“依法治國”,沒想到皮球又被踢回來了。
其實,相比于受賄罪,“大不敬”和“欺君之罪”這兩個口袋罪,才是錢謙益最大的麻煩,但口袋罪也是一樣的道理,殺不殺全看皇帝的心情。
責權對等,朱由檢刀已經握到手上了,但下朝之后,他氣已經消了,突然不想殺錢謙益了,因為殺了這廝,完全是沒有收益的,以正國法?可貪污的那么多,比他過分的比比皆是,其他人都不抓,單抓錢謙益,多少有些說不過去。
反腐就是反腐,要是被曲解成內斗,那可真的是百口莫辯了。
大明百病纏身,要說腐敗問題,那是不可能沒有的,但是反腐這件事,就不應該由朱由檢提出來,就像改革也不能他主動去做,如果有個海瑞一樣的人物,那就支持他;如果沒有,那就算了。
朱由檢是個慫貨,目前他還不太敢對內動刀:沒有一個穩定的外部環境,就發起對內清洗,他怕會引發不能承受的后果。而且,派誰去反腐呢?反腐的人如果也貪腐,又該怎么辦呢?他想不明白,干脆不想了。
最終,錢謙益被處以罷官、除功名、抄家、流放東番、杖一百的處罰。這一百棍還要分期,要是一下子打完,他就可以去見自己的老祖宗錢镠王了。
湯豫報告說:“錢謙益死里逃生,在獄中一把鼻涕一把淚地叩謝天恩。”朱由檢哂笑:“嘿,他挨打還要謝謝咱呢!”
年底,秋稅轉運完畢,朝廷總共收稅一千八百萬兩。各地起運的比例不同,大致上朝廷分走了七成,額定起運一千二百六十萬兩白銀,實際到手一千萬兩,朱由檢甚至還有點感動。
己巳年全年稅收三千多萬兩,這應該已經算是壓榨到了極致,在現有稅收類型沒有太大改變的情況下,已經很難再增長了。想要收更多的錢,要么繼續搞攤派、竭澤而漁,要么想辦法收富人的稅。
當然,也還可以另辟蹊徑。國家的收入除了稅收,還可以有經營性收入的嘛,就比如鹽鐵專賣、茶葉專賣。但這些明明是最賺錢的壟斷行業,卻被朝廷給玩爛了。
不過,鹽引倒是起死回生,被畢自嚴做成了金融工具,每年能給朝廷帶來幾十萬兩稅外收入。朱由檢所設計的田租還沒有發力,明年如果能夠正常收上來的話,也能多個上百萬石的稅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