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禎三年二月下旬,香河縣。
李丫頭扛著鋤頭路過城郊處的義冢,雖然這里埋著的人跟他一點關系都沒有,但他想了想,還是選擇停下來,在墳頭的無字碑前拜了拜。
雖然他們素不相識,但他現在耕種的這十八畝地,沒準原來就是人家的。
李丫頭不是丫頭,他有大名,是他爹花三十文錢請私塾先生起的,他的大名叫李文。他對自己的大名很喜歡,可惜他斗大個字也認不得一籮筐,好在名字筆畫少,他還是可以勉強描出來的。
“丫頭”已經是他眾多外號里面最好聽的一個了,因為他天生只有一個蛋,還很不幸地讓全村人都知道了!
這也導致他雖然年紀到了,卻始終沒有姑娘愿意嫁給他。說媒的去了姑娘家,一說是他,當即被姑娘爹媽用掃帚給打將出來,久而久之,連媒婆都不愿意接他家的生意了。
一直熬到了他爹閉了眼,他也沒能與人成親,他爹臨走前給他下了死命令:“娃啊,咱不挑了,就算是年紀大點的、沒那么俊的也好啊!咱就你一個兒子,就盼著你傳宗接代吶!”
所以,李文這輩子的念想從一個變成了兩個,分別是“吃飽”和“娶媳婦”。
“莫怪罪,莫怪罪,借你們的地種兩茬糧食,免得你們不在,田地拋了荒,等俺割了麥子,定換些香燭、酒肉來拜你們。”李丫頭嘀嘀咕咕地念叨道。
念完,他思考了一下,又從自己隨身攜帶的瓦罐里面倒了一捧清水,撒到地上,做完這一切,李丫頭感覺心安了不少。
香河縣沒人了!聽說原本是個好大的縣,有一萬多戶人家,結果全被那狗日的韃子給殺光了,這地自然就空出來了。
本來這地就算空出來,也輪不到他這種人來耕的,這年頭想做個佃戶都得擠破頭,不給大戶人家的管家使點銀子都租不上!
他家原本是在通州碼頭做工的,一年到頭攢不下錢,有活的時候可以吃個半飽,沒活的時候就很難熬了。韃子打到通州,鎖城鎖了幾個月,他們餓了幾個月。
好在通州本身就是個大糧倉,那巡撫也是個有良心的,舍得給他們布施些粥水,要不然他都活不到現在。當然,這粥水也不是白給的,要他們往城頭上搬東西才給。
他爹就是年紀大了,搬石頭的時候閃了腰,兩只腳不聽使喚了,結果躺了大半個月,人就沒了。
街坊鄰居都說,老頭其實不應該死的,只是不想拖累他,偷偷吞了耗子藥才沒的。但不管怎么說,既然沒人報官,那就沒人管。那時候死的人多了,也不差老頭一個。
李丫頭沒有錢給老頭下葬,想盡辦法當些東西,倒也能夠湊出一副棺材來,可是他們沒有地方可以埋,有地的人才能葬在田間地頭,他們什么都沒有。
最后,他老頭讓官府的人給拉走了,只知道和很多人一起埋在城外義冢,但具體埋在哪個土包下面,他卻是不得而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