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翊鈞這才回到了御案之前,看了兩本,才坐直了身子,看了許久。
北衙的風力輿論就正常多了,畢竟萬歷維新十七年,順天府被規訓了十七年,即便是再賤的賤儒,挨打挨多了,就知道什么話能說,什么話不能說了。
相比較南衙對劉友嘉的避而不談,北衙的討論主要集中在松江府上海縣知縣,為何沒有執行十五銀的索賠。
討論是極為充分的,最后得到了一個結論,那就是劉友嘉沒錢。
不是劉友嘉真的沒錢,而是在朝廷的眼里,劉友嘉名下沒有任何的財貨,地畝、錢財。
甚至連劉記豆腐坊,都不是在劉友嘉的名下,而是在一名徐富貴的人名下。
有筆正甚至跑到了上海縣,找到了姚光啟了解了所有始末,才得知,這個徐富貴,早就在萬歷五年就死了,可是因為沒有銷戶,這個徐福貴仍然活在檔案里。
產業是詭寄在死人名下,家宅是租賃遠房親朋,下人全都是和工坊簽的勞務合同,劉友嘉主打一個一無所有。
劉友嘉分文沒有,姚光啟這頭還沒找到劉友嘉的財產,那頭劉友嘉就讓徐四海去泄憤了。
劉友嘉的銀子在哪里?松江府查實,劉友嘉的銀子,都在私人的錢莊里放高利貸賺利息。
這還是稽稅院跟著銀路查到的線索,也就是稽稅緹騎辦案不講法理,百無禁忌才找得到,否則地方衙門查一輩子也找不到。
第一份雜報,討論的是為何基層判決如此難以執行,是否可以讓稽稅院幫忙穿透,尋找財物強制執行。
第二份雜報來自李贄,李贄在雜報里,則以矛盾說討論了矛盾激化的過程,劉友嘉有四次機會,可以避免災禍發生。
首先是在驢踢人的時候,劉友嘉作為豆腐坊的主人,就該慰勞,而非惡語相向;
其次是馬三強養傷時候,劉友嘉但凡還是個人,就該去家中慰問看望,主動承擔湯藥費;
再之是馬三強康復后,索求五銀,劉友嘉無論出于道義還是責任,都該償付;
最后則是在買兇殺人時候,迷途知返,當劉友嘉讓徐四海去為難馬三強的時候,已經是覆水難收;
整個矛盾激化的過程,居上位者也就是地位上的君子,總是掌控和主導矛盾激化程度;
而馬三強在某種意義上已經無敵,毫無顧忌,母妻子皆亡的時候,掌控和主導矛盾激化的就到了居卑鄙者手中。
這個矛盾主導者變化過程,十分顯著。
而量變引發了質變,當這種居卑鄙者的數量,累積到一種程度,就是天變之日。
李贄從矛盾說去分析其中的矛盾,論述了主導矛盾的主體,在矛盾不斷極化過程中的攻守易形。
如果朝廷沒有作為,制造這種無敵之人,這種駭人聽聞的案件將會愈演愈烈。
朱翊鈞眉頭緊蹙的說道:“徐四海下的命令,的確是打一頓,是這四人在扭打的時候,推了馬三強母親一把,殺死了馬三強的母親,才一不做二不休,強淫了其妻子,聽到村里人聲犬吠,才狼狽逃竄。”
徐四海四個手下被抓后,交代了為何沒有斬草除根,把馬自強也給殺了。
因為村里人聽到了動靜,已經過來查看情況,這四人只能狼狽逃跑,沒有繼續痛下殺手,否則馬三強也死了。
馬三強僥幸不死,之所以等不及朝廷的公義,因為他只能先下手為強,否則劉友嘉必然斬草除根。
而第三本雜報,則是討論了律法缺位,豪右恃勢拒償之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