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們的失望是溢于言表的,圣上力挺嚴方二人,看來這雇役法是肯定會實行了。經此一役,嚴正肅和方敦孺還有誰能撼動還不知道他們又會弄出什么幺蛾子來。官員們對呂中天的期待也落了空,呂相看來是真的不成了。圣上對呂相的態度已經遠遠不如對嚴方二人的信任。也許不久之后,呂相下臺,嚴方二人要正式成為大權獨攬的人物了。
但僅僅三天之后,官員們便又有了不同的看法。三天后,郭沖頒布了兩道圣旨。第一道圣旨是關于條例司衙門職權的調整,條例司雖依舊對新法變革之事享有專斷之權,但在涉及其他軍政財權之事上,必須征得政事堂和樞密院的同意。三方要協調行事,不得繞開對方行事。政事堂和樞密院要給予方便協助,設專人進行三衙門之間的接洽和協調。
第二道圣旨是一道任命圣旨。政事堂戶部房主事吳春來接替了致仕的錢副相之職,正式成為政事堂三位副相之一。
這兩道圣旨一下,頓時讓眾人悟出了其中不同尋常的意味。條例司衙門職權的調整雖然不大,但這說明皇上已經有時到了條例司之權過大,造成朝廷衙門之間職權混亂的問題。這一次調整便是對嚴正肅和方敦孺二人權力范圍的調整。
以前,凡是和新法交關之事,無論軍政財等方面的事務,條例司都可決斷調配,無需經過兩府三司。名義上是要得到圣上的許可的,但皇上也不管具體事務,自然是嚴方兩人說了算。現在不成了,有些事他們必須要得到兩府的批準,或者說是要知會他們才能進行。這小小的變化,其實意義重大。
而吳春來拜相的事情,雖然早已有傳言,并不讓人意外。但是選擇的時機卻很耐人尋味。這可是吳春來領銜對嚴正肅和方敦孺發出十宗大罪的彈劾之后僅僅數日的時間,這種任命很難不讓人聯想到這是對吳春來的一種嘉獎。倒像是他彈劾有功,所以才被拜相一般。
按照常理而言,彈劾他人,倘若證據不確鑿,沒能成功。那么上書彈劾的人便是有過錯的。就像原告和被告,被告無罪,原告必是誣告,必然是有罪的。可是現在原告也沒罪過,被告卻也升官發財,豈不耐人尋味
嗅覺敏感的人立刻便嗅到了其中的味道。呂相可并沒有倒臺,他的影響力一直在,否則皇上也不會這么搞平衡,用這兩道圣旨來安撫呂相。皇上對嚴正肅和方敦孺二人似乎也并不是全方位的毫無保留的信任和力挺。這一場風暴也并非沒有在皇上心中留下痕跡。
總而言之,言而總之,事情沒有表面看到的那么簡單。也似乎遠遠沒有結束。